-
用几个晚上的时间(当然更主要是昨晚失眠的时间)看完了“米娅,快跑”,又用一个中午的时间简单浏览了一遍,把我觉得好的,觉得有趣的那些段落highlight出来。敲在这里,至于有没有更多后感要敲,先不说。
以下摘录:
我觉得天下的女人分两类,一类是生下来就知道自己要什么;一类是在不断摸索和碰壁之中慢慢知道自己要什么。晓含属于前者,我则属于后者。当然,肯定还有活了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我就把她们排除在外了,我认为她们基本上不算女人,她们属于男人和女人之外的第三类:糊涂人。
我读陈彤的《畅销谎言》:"他们只要看着你长得像葱,他们就告诉你要甘于粉身碎骨做葱花,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一株水仙,只要你还没有开花,他们就批评你,说服你下油锅,让你向葱花学习。你要真听了他们的话,下了油锅,他们还会继续批评你--为什么你还不如一根普通的小葱香呢?"
休闲的要义是要忙里偷闲。只有当你饿了的时候,饭才会特别香;只有当你渴的时候,水才会特别甜。而且好的东西是要分享的,所有人都在上班,你一个人的悠闲生活其实也会很寂寞无聊。所以亦舒曾经在小说里写过:中环写字楼的年轻女职员几千块钱的工资,还得给自己买名牌套装,在写字间里受老板的气。但是不上班又干什么呢?难道每天逛街喝茶过一辈子吗?
我是那种典型的吃软不吃硬的人,如果别人坚持给我戴高帽子,我即使为了自己的面子也得努力把事情办好,所以苏经常说我是个“面子动物”。
我终于拿到了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可是等待的时间太久了,中间又有太多的波折,所以我心里只有一种不过尔尔的索然感觉,仿佛面对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我要的只是快乐。如果好习惯不能让我们更快乐,要它作甚?我们究竟该选择怎样的生活?是虽然染了一身恶习,但快快乐乐地活了50年?还是抱着一堆好习惯疲惫不堪地活到一百岁?
麦肯锡有个著名的30秒电梯演讲理论,要求公司员工凡事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直奔主题、直奔结果。面试也是一样。如果对于一个问题,你的回到在前三句都不能引起面试官的兴趣,那至少这个问题就没戏了;如果你在前三个问题都没能让面试官兴奋起来,那你自己就彻底没戏了。
外企盛产单向度的人,被强大的公司文化格式化过的。坐在同样的格子间里,想同样的事,操同样的用语。无论是加薪还是升职,都已经是一种不用过脑子的追求,被洗脑而不自知。
吴寒还是好脾气地笑:“你很焦虑。我相信你以前跟陌生人说话不会这么直接,也不会这么急。你的本性中有些部分被现在的工作压抑了,尤其是你自我认同比较高的部分。早些年你忙于适应在强压力下工作,但是现在这些隐约的不安已经变成显性的不安,越来越影响你的状态。你的辞职倾向已经非常明显,我想这不是这间或那间公司能解决的,你辞职无非是个时间问题。”
吴寒看着我,仿佛看到了我的灵魂:“你对你现在的生活已经严重不满意,不过你不知道怎么打开这个突破口,于是你不惜用破坏性的举动来改变这个逐渐让你窒息的状态。我不过是这个时候撞到你枪口上的小鸟。”
我很耐心地跟她解释:“我承认你说的都很有道理。也许理性的考虑和功利的计算都证明那并不是最优选择,但我就是想这么做。也许真的做了以后发现我想象的那么好,但我也不会后悔。因为我做的是自己渴望的事,我知道如果不这么做,我会在心底惦记一辈子。”
苏本着挽救迷途羔羊的精神继续劝我:“Mia,我是打心眼里认为你至少应该在QT升到市场总监。你的主要问题就是太懒,并不是缺乏能力。事实证明,你的能力是很强的,你千万别以为你比我先升到市场经理完全是因为运气。只要你从现在开始认真努力,你在公司肯定是有前途的。”
我摇摇头:“你怎么不明白,我就是不想过那种每天都累得像狗一样的生活,你看我们成天都在忙什么?提高销量是悬在脑袋顶上的一把剑,逼着自己无休止地苦干。升职和加薪是公司对你的认可,可是长久下去,也变成了自己对自己的认可。这多可怕。”
苏没说话。
我想了想,又继续说:“公司就是一个给人白馒头的地方,QT虽然不错,也就是能多给朵奶油花糊在馒头上。可是我不能顿顿都吃奶油馒头啊,我想要吃点咸菜,还想喝碗蛋花汤。你就是拿鱼子酱换奶油我也不相干,说到底那还是馒头,我不能一辈子光吃馒头过日子,那太无聊了!世界这么大,我想体验的东西还那么多,我不甘心。说实话,我去念书也并不是真的为了学到什么东西,我就是想体验一下在欧洲留学的生活。确切地说,我这是去游学,不是留学。苏,你不知道,其实在跟你说之前我并没有那么笃定,但是我现在越来越清楚了。我要的就是这个,不确定性!我是不怕未来渺茫,就怕未来确定。”
摘录完毕。
想了一下,决定读后感还是不写了,我想表达什么,基本都体现在摘录里。我的职业生活尚浅,我没有打算搁止,也暂时还不打算逃跑,我只是计划好了,我也不企图为此找理由或借口。以上段落摘这里。表示我的认同。 -
本来想把刘贞的时光在唱歌全篇敲上来...但我可能终究还是不如自己计划的那么勤劳,就敲一些散乱的字句吧,这都是至少一星期前看的小说了,不过,我终是要将她的所有作品收集的...
以下摘录自“时光在唱歌”——
她计划买件纱丽穿穿,花枝招展地过完二十五岁。她问表姐说这是不是说明我老了。她表姐反应温和,说你放心,以后还有更不堪的老法。……
小说家吴苏媚说爱情不过是近水楼台杀熟的买卖。……
他说我真没想到,你这样看起来既清高又有诗意的女孩,一样喜欢鲜花和迎来送往,一个唯唯诺诺的男人现场秀浪漫。他表情很失望,意思他以前在人格上高看了她,意指她非比寻常的物质化。他说你原来就是为这个人才跟我若即若离的。他说那个人很有钱吗,是个老板吧,你就喜欢这样的人是吗。那个瞬间季小麒确定了自己不喜欢他,真正结束了两个月来的摇摆。因为他经济上的不自信,所以一口咬定了她的选择是虚荣心作祟的结果,他觉得她对他的不够热情是庸俗的世界对品格高尚的寒士的歧视,真是厉害的精神平衡法。不过季小麒什么都没说,她想我喜欢不喜欢苏斯文这与你无关。我喜欢谁都与你无关。……
苏斯文实践他的诺言,和季小麒从朋友做起,行为言语上从来没有逾矩之处。季小麒觉得他着实算个斯文人。苏丝络说爱情就是这样的,最初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后来这样燃点一致,两下里打得火热,最后呢,要么是吹灯拔蜡,要么是花好月圆。她说追女朋友这回事,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后来苏丝络问她生日过得如何。季小麒说吃了一碗面。苏丝络问男朋友送了什么礼物。季小麒说没有,他没有准备礼物。她说那圣诞呢,我也没好意思打扰你们。季小麒说就那么过的,没有礼物,没有卡,他口头念了一句祝福,说让我们快乐的过节吧。就这样。
苏丝络点点头说他老说,在生的每一天都是神给的,还奢求礼物干嘛。如果是别人你可能会觉得他小气,可是曾与程那个状态很大方,有这样的疑心你倒会觉得自己不磊落。……
检讨她爱上他的过程,就像爱上一件漂亮的衣服,以她一贯的风格,干脆,简单,跳过吹毛求疵和讨价还价的阶段,直接成交,一锤子买卖。然后,回家之后,开始交替得意与悔意。……
他说你无需亦步亦趋的追踪我,比如1980年的我喜欢什么,1990年的我喜欢什么,2004年的我又喜欢什么。那都过去了,不是吗?你不用了解他们,也无须喜欢他们。他说重要的是我现在喜欢什么。
季小麒想起苏丝络的话,他们都说陪在他身边,就应该着眼于现在,可见他有很不堪的过去,最起码是不堪承受。……
苏斯文说我的秘书小崔你见过的,圆圆脸那个,我们两个月前开始试着谈恋爱。
今天正在看电视,电视剧里面有一个德才兼备的贤内助,我多了一句嘴说这种女人真是上帝送给男人的希望,动静皆宜,才华横溢。我说小崔我觉得你有点那个意思。她马上来劲了,说如果我的趣味在社会上分享,应该能有更大收益。不过我不想被很多人分薄了你的幸福感,我决定把我的智慧奉献给家庭,给你一个人,她说我决定和你结婚。
她那么热切地攀着我的脖子,眼睛里是奉献的圣洁光芒,我马上觉得自己对全人类文明有了亏欠,我以爱情的名义禁锢了一个天才啊。苏斯文说我就跟她说我们现在过得非常好,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地活在当下,不要过度执着未来,那么遥远的事情听神的安排吧。
苏丝络撇撇嘴说不想结婚搬出释迦牟尼、穆罕默德和上帝,苏斯文你累不累。说的好听,我们要充分地恋爱,充分地享受生活,领悟人生。其实就是充分地花钱充分地空想以及充分地不负责任。……
曾与程和季小麒去苏丝络的店里串门,发现旁边的咖啡馆写了歇业的字样。苏丝络说张章去西藏了,他说生活应该是变奏的,只有挣钱这一个主题,太单调。后来他从西藏回来,带了很多植物标本给她,说路上采的。那是想念她的时候心里开出的花。
季小麒很感动,觉得张章虽然长得像杜汶泽,但是心灵很浪漫。苏丝络说我怎么不觉得,我觉得他是想说他离开我的每一天都是心花怒放的。
以上。有一天,等我有大片的时间,再来把那些省略号替换为原本的文字。现在,就看这些吧。晚安。 -
2007-05-31
他们的太太在咆哮 by 吴苏媚 - [阅读]
我是在火车上遇见乔龙的,当时我从鹰潭坐火车去景德镇,准备见识完瓷器就转程去婺源。
这是一辆奇慢的火车,我不是为了省钱,只是时间凑上了这趟车。车上很空,对面是一个中年男子,我们一人占据了一排,默默地坐着。
他不好看,也不难看。
我捧了本《中国地图册》,翻到景德镇那一页,懒懒地扫着。
他也扫过来,隔了会,不知是真想看,还是搭讪,小姐,可以借给我看一下吗?
我不怎么愿意,但他的声音似曾相识,我想,只要闭上眼睛,会以为是赵海生,恍惚地笑一笑,将地图册推过去。
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他是做瓷器生意的,谦虚而满意地说,景德镇养活了他,如果没有景德镇,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会怎样。
火车开的很慢,慢的我觉得这样坐着,有一些尴尬,好象要一辈子坐下去似的。这列火车每一站都停,都是些从来没听过的奇奇怪怪的站名,我总是以为景德镇要到了,但过尽千帆皆不是。
觉得景德镇应该忧伤细致,充满了怀旧气息。但真实的景德镇实在太旧了,放眼望去,看不到高楼大厦的痕迹,也看不到宽敞平坦的马路,比我想象中苍老了二十岁。
一身衰败,似乎早就不介意别人失望的打量了。它本来就是这副样子,一心一意地经营着青花粉彩,别的,无足轻重。
乔龙说要带我去看一看,我想时间还早就跟去了,穿过杂乱的街巷到了乔龙经常进货的地方,一家家全是商铺,陈列着大大小小的瓷器,水缸,花瓶,茶杯……乔龙低声嘱咐我小心些,不要撞着任何东西。
他和每家的店主都很熟,走到第三家,相中一只花瓶,对老板说,这个我要了,下午过来谈。
很有魄力的样子。我想问些什么,免得错过了求知的机会。可又不知道问什么才是重点。就傻傻的看着。
乔龙去常住的旅馆放行李,说放好后带我去吃饭。
和一个才认识的男人去旅馆是不恰当的,我犹犹豫豫。果然,旅馆老板娘长长的打量我一眼,从她的眼神里我知道她做出什么判断,但无从解释。所以就站在走廊里等乔龙。而不跟他进房。
背着只黑色旅行包,站在空荡荡的走廊里,自觉有一些莫名其妙。
吃饭的地方也是很平常的小馆子,乔龙就像是土生土长的景德镇人,到处都熟识,连吃饭也不断有人过来打招呼。
他的名气听起来很有些江湖气。
乔龙给我夹了块肉,我说不吃,他就夹回自己碗里,动作很自然。乔龙是很好相处的人,沉稳温和,襟怀坦白。
饭后我便打算走了,乔龙说送我去车站,我婉拒了,说坐摩托去。乔龙也没有坚持,替我找了一辆摩的,给我戴上安全帽,笑着说,我办完这边的事,可能也要去婺源看看。
额前一缕头发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侧了侧头,客气地说,那好,有机会婺源见。
说这句话时,我想大概是没有什么机会的,婺源不是一个小地方,如若不是约好了某处见,基本上不可能邂逅。
从景德镇去婺源很方便,小巴一小时一班,坐在我四周的是一堆情侣,说一堆,因为我不知道谁和谁才是一对,三男三女,二十岁左右,正是天真烂漫相信爱情的年纪。
他们一路上话题不断,笑声不断,刚开始我还竖着耳朵听,后来,心里生出了微微的妒忌。是的,我已经不年轻了,二十七岁,再不是没心没肺的岁数了,也没有足够的勇气与胆识去跟命运相抗。命运给什么,就拿什么。命运不给,也要不来。
青春眼看就要走到尽头,而他们,才刚刚开始。
二十岁,和谁分手,都能遇到更好的,二十七岁,我不知道和赵海生分手后会有什么,信心不够,勇气亦不足。
到紫阳镇时,下了很大的雨,我随便找了家旅馆住下,五十元一晚的标间,有两张床,一张放衣服和包,一张睡觉。
唯一的好处是有空调,我狠狠地把温度调到了最高,听着外面凄凄凉凉的雨,坐在温暖如春的房间里,想着这五十块钱着实不冤。
缩在被子里吃东西,看电视,虽然和家里差不多,但心情有些不同,暂时从生活中抽离了,也从赵海生的纠葛中跑出来喘口气。
我与赵海生已经两年,他与太太六年。
真是一个庸俗无聊的故事。升华为亲情的婚姻和难成正果的外遇。两年太久了,久到我觉得他对太太的厌倦有一部分转移到我身上了。
长此以往下去,他会重新发现太太的珍贵,毕竟,同太太离婚要分掉一半身家,而同我分手也就是吃顿散伙饭,像我这样自命清高的人,受了抛弃的侮辱,搞不好还要把钱甩到桌子上要求AA制。
他太太不是那么容易打发的人,而我呢,我是不会闹到他公司去的,主要是知识分子爱面子,连打催命电话都觉得失礼,怕显得自己气质太差。
最多就是默默地生着闷气,闷了一阵,估计除了认命也没有更好的招数,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种把戏,不是我的特长。
他太太倒是闹过自杀的猛人,是结婚第三年,因为一些生活琐事闹冷战,太太受不了冷战的气氛,吃了安眠药。吃下后给他打电话,他有些窃喜,以为太太屈服了,但那端传来的声音不对,轻微又凄厉地说再见,叫他好好保重。然后无声无息的挂了,他连忙打回去,死活没人接。
他当时在另一个城市出差,凌晨两点打了昂贵的出租车赶回,救了太太一命,也是太太存心要他回来救的,否则,就没有那通电话。
送到最近的医院洗胃,医生和护士都用眼神谴责他,他握着太太的手,很是惊惧,没想到太太如此激烈。
从此,他再不敢拂逆太太,生怕犯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他而死的错误。
这也是他用来搪塞我的强悍理由,小红,你知道吗,我太太很脆弱,她如果知道我们的事,她就会死,一定会。
他眼神空落落的看着远方。
那次他太太闹自杀,所有亲戚都指着他鼻子骂,连自己这边的亲戚也是,没有人好意思跑到病人面前去质问,一切都是,他的错。
此后他与太太相敬如宾,他觉得太太是个玻璃人,他不再和玻璃人吵架,当然,也不冷战,很是迁就她。
太太因为自己用最狠的一招收服了他,对生活很觉满意。
邻居都说他是个好丈夫,结婚第四年,好丈夫遇到了我。
我们在水饺馆里认识,当时店里很挤,我们两个陌生人挤一桌。
如果各自埋头苦吃,吃完走人,什么事也不会有,但他接了一个电话,突然声音中断,隔了两秒,他问我,小姐,可以借用你的手机吗?
我犹豫了一下,据说现在有很多骗子,借了别人手机,边说边跑,越跑越远,但我还是将自己的三星手机递了过去,因为他相貌堂堂,着实没有骗子的猥琐。
为了以防万一,我用余光盯着他,如果他站起来往外走,我马上闪电般抓住他。
一分钟后,他将手机还给我,向我道谢。
我一扬眉,怎么谢?
他笑起来,眼角有很好看的皱纹。
后来我们经常见面,吃饭,喝茶,看电影,无论去哪里都是坐包厢,他说喜欢清净。其实,他知道我知道,不过是怕被熟人撞见。
我们是不逛街的,就算有时候去买东西,也是一前一后,隔得很远,经常走丢,我恼过几次,但他只肯远远地跟着,我被他的谨慎惹烦了,渐渐就不同他逛街。
就像日本小说里已婚男女偷情版本,我们最自由的方式也是短途旅行,大多是两三天,借口通常是出差,他太太不笨,有时会打电话到公司套口风,他又不便与同事一一交代,所以,他只有在真的出差时才带上我。
他去料理公事,我就一个人在陌生城市里闲逛,独自寂寥地走,总有些冷清。后来我想到一个打发时间的办法,去前在网上找好当地男人,记下联络电话,到时约出来见见。
因为是白天,地点也光明正大,所以通常是喝一杯,聊几句,散。
其中有一些不错,但个个都比不上赵海生。
我忧愁着想,恐怕再也碰不到比赵海生更好的男人了。赵海生之所以好,并不是真的好,而是我觉得他好,我打不败自己的感觉。
赵海生陪我的方式就是晚上在酒店一起看电视,当然,是看他喜欢的频道。我幽幽的枕着他的臂弯,无意识的拨弄他衬衣上的纽扣。
赵海生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他不浪漫是后天形成的,因为已婚,所以将浪漫的东西都一一剔除,不陪我过任何节,并理直气壮的说,咱们不要那么俗气嘛。
晚上不可以给他打电话,两年来,我只试过一次,他接了,答非所问,挂了再拨,已经是关机。和我猜想的一模一样,后来再也不打了,除非笨到要自取其辱.
我的两年青春,全丢在赵海生身上,并不是说因为他,我失去了多少机会,而是经过他,我不相信男人了。既不是好丈夫,也不是好情人,男人多么自私,而我这个蠢人还在成全他的自私。
在他需要的时候陪他,在他不需要的时候消失。他陪太太去度假,这种时候我不可以打扰,而我同他在一起,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不敢关机,因为太太有逮人的习惯,一刻抓不到他就会满世界疯找,所以,太太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必须闭嘴,连呼吸都要控制。
他的房子,车子都是和太太联名的,因为太太需要安全感。他不给我钱,我想,他恐怕是不愿意拿钱来侮辱我吧?他要我相信,我们是相爱的,相爱就跟钱无关。
是我自己送上门,在他高兴的时候得到一些无伤大雅的礼物,银饰,钢笔,带我吃几餐我自己不舍得吃的饭。
他不是一个肯花心思的情人,而我也总摆出副21世纪独立女性的派头,自给自足,自己负担生活的分量,爱情观是男女之间不存在吃亏占便宜,合则来,不合则去。我确实很多时候是这样想的,这样说,也这样做。
但,有一些时候,我想我错了,这是将自己推向绝路。我不要求,他就真的以为我不需要。我不肯示弱,他就真的以为我是铁做。我不哭,他就无法想象我也会有半夜醒来悲从中来的时刻。我不闹,他就安安心心离去,不怕我掀翻他的平静。
比妓女好很多。
第一, 有这么一个来路清白肯献心献身的情妇说明自己魅力十足。桃花运挡都挡不住,有助于培养自信心。
第二, 不需要每次都付钱那么伤感情,偶尔手头不方便,还可以大大方方地说,今天你买单吧,遇上识相的情妇甚至会主动抢单。
第三, 心情好的时候可以谈谈人生骂骂老板,不担心秘密会外泻,情妇大多数时候是肯倾听的,声讯电话还要一分钟一块钱,且未必有这么花解语。
总之,好处可以列上无数条,而坏处只有一条,太太情人兵戎相见,总有些血雨腥风,但这又怎么样呢,男人是可以作壁上观的,最多两个女人厮杀一番后,回头问,你选谁,你究竟选谁?
被问的时候支支吾吾,也能蒙混过去,还博了个重情的好名声,女人们会自己决定留下来,还是退出去。
我想想都替赵海生开心,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烦恼,恐怕只有我一个人烦恼。赵海生的太太至今还是一无所知,经过那次自杀事件,赵海生对太太的保护升级到了国宝待遇,任何有损于她心情的,能瞒就瞒,不能瞒的,创造条件也要瞒。
而赵海生游走于婚姻与外遇间,自觉绰绰有余左右逢源,当然也没有什么可烦恼的,要安稳有安稳,要刺激有刺激。
我独自一个人默默的烦恼着,因为我二十七岁了,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年龄,几乎就是五子棋最后一枚棋,下好了,满盘皆活,下坏了,再无翻身的可能。
我执着这枚最后的棋子,斟酌着到底应该把它放在哪一个有利位置,哪一处,才是我的活路。
赵海生是不会顾念我的死活的,他自己早早地结婚了,却总轻描淡写地说,人是不可以结婚的。并貌似真诚的对我说,他多羡慕我的自由自在,没有家庭的累赘与羁绊,如果重来一次,他是再也不要结婚的。
这种暗示最恶毒不过,一是表明自己深陷罗网无法解脱,你就不要痴心妄想等着做替补。第二,最好我就这样傻傻的跟定他,不要结婚,不要有别人,知道某一天他厌倦了再说。
宁可他负我,也不要我嫁走。
这层意思他自然没有脸讲出来,只是隐隐地透出一丝一毫,我冷冷地看在眼里,收下,放大,回放一遍又一遍。
就算我能将这一切看清楚,还是没有足够决绝的勇气离场,就像一出舞会,最曼妙的转三已经过去,而今,黯淡一片,音乐慢慢地摇曳着,四处有点点微光,慢四。
这一曲慢四,我跳是不跳,这个舞了两年的男人站在面前,微微俯身,脸上带着有些轻蔑的笑容。
如果女人跟定男人,不要奢望男人会感激涕零,就算起初是这样的,慢慢地,他也会从里面滋生出一些轻蔑,对于得到的东西,人们向来是这样的,得到,意味着贬值。
我,跳是不跳。
或者跳不跳都一样。
舞会已经临近散场,夜晚的凄凉与清冷渐渐近了,陆续有一些人离去,有一些人,无补缱绻,心却离去。
本来是赵海生到江西鹰潭出差,我请了假陪他,但他突然说不去了,我愤怒的追问为什么,他推说出差有更好的人选,后来知道说服力不强,只得老老实实作答,太太那边有亲戚结婚,太太不想一个人出席隆重场合,逼着他把肥差让给了同事。
他和太太去做了上宾,我却傻傻地拿了三天假期,为了这三天,向领导撒谎说远方的伯父过世了,他老人家从小就最疼我,我一定要亲自奔丧。
现今,这三天我应当如何打发,难道回公司说,伯父为了不影响我工作,决定不死了?
太太那边是热热闹闹的喜事,我这边是凭空捏造的丧事,红与白,倒是对比鲜明得很。真与假,虚与实,轻与重,悲与喜。
太太万岁,太太重要。
我渐渐地已经不信赵海生所说,和太太之间感情很淡。他明显是对太太有些惧意的,所谓惧,也就是怕,怕她生气,怕她忧郁,怕她寂寞,而这种种的怕。缘于爱。
他们倘若仍然相爱,那我又算什么,我不知自己算什么,人家第三者总是受宠的,有着新人的无限娇柔,就算太太找上门,也可以叉着腰说,他爱的是我,你有本事就管好自家男人!
软弱些的太太哭哭啼啼,被气个半死,强硬些的,上来动武,新人是不会吃亏的,因为知道男人心里比较爱自己,打起架来也有一种泼辣的美。
我不一样,我连做第三者都做的凄凄凉凉委委屈屈,倒像是陪房丫头,只有在太太打盹的时候,男人才会跑出来拉拉我的手。
两年前认识赵海生,我也不是这样的,可究竟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了牺牲品,并且已经认可了这样的关系,太太不要的时间,才轮到我,太太要了,我就没有还价的余地。
关键是这个男人的态度,我当然明白。
我最看不起自己的是,知道赵海生的心念,还忍气吞声,我想,再不能这样了。
赵海生犹犹豫豫地提议,这几天你可以在家里休息休息。
我笑了笑,什么也不想说。
我仍然去了鹰潭,鹰潭于我,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我在鹰潭火车站发了两分钟呆,转身去售票厅买了张去景德镇的票,至少我知道景德镇有很好的瓷器,并且离婺源很近。
都说婺源是中国最美的农村。
身在婺源,听半夜的雨,而后昏昏沉沉地睡去,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见自己追赶一辆列车,披头散发地奔跑着,车上有人探出车窗,火车越来越远。
这样的梦真是无聊,喻意再清楚不过,我被遗弃了,被时光被爱情被男人,我用脚指头都能解析。
半梦半醒地拿起手机,果然没有赵海生的电话,关于电话这件事,主叫和被叫有很大区别,被叫说明在被爱的状态,投入的感情也少些。
在与赵海生的两年中,有八成的电话都是我打给他,那些他打给我的,通常言简意赅,像谈公事,一点多余的累赘都没有。
什么时候,我们之间成了合作关系。
这真悲哀。
背着包跳上巴士,绥源有很多小镇和村庄,都是徽派建筑,粉墙黛瓦,飞檐翘角,比如思溪,延村,李坑。
我没有闲情逸致一一走遍,径直去了清华镇,那里有一座宋代的廊桥,建筑是件奇妙的事,他能够将一部分时间凝住,就像琥珀。
住在一家很小的旅馆,一楼餐厅,二楼住宿,下了很大的雨,一直一直落不停,我做在桌前等饭吃,幽幽地看着门外的雨,它把我的心事表现得这般淋漓。
要了一条婺源特有的荷包红鲤鱼,低头慢慢吃,慢慢地,将细细的刺一根根剔出来。
这些寂寥,是赵海生送我的礼物。
老板娘借我一把伞,我撑着它穿过弯弯的巷子,有一家人正在做丧事,缓缓的走,雨把脆弱的纸花圈打湿了,各种颜色混成一堆,喇叭声刺耳地响着,间或有亲人一声高一声低地泣着。
我犹豫了一会,想起奔丧的谎言,就遥遥地跟着这列人,遥遥地,使自己不那么惹眼。
一直跟到郊外,他们在一块废弃的草地里停住了,开始焚烧死者的衣物,还有纸做的房子,箱子,电视等。房子还是幢精致的小洋楼,可惜被雨打的歪歪斜斜。
因为雨的缘故,火势不那么振作,又因为风的缘故,火偶尔会霍地惊醒,一群人淋着雨。脸上的哀泣已经很淡了,麻木地做着繁冗之事的收尾。
后来他们走了,而我还远远地站着,一动不动,既没有离去,也没有走近,周围空寂无人,连鸟都没有。
我疑心自己站在了世界尽头。
临近黄昏的时候,才摸索到彩虹桥的所在,仓仓促促将这座暮色中的宋代廊桥记在了眼里。
虽然只一眼,却爱上了这样的桥,漫长,古老,忧伤,载着千年的脚步与声音,琐碎的,关于生活的声音。
朱红色的彩虹桥。
处处湿意朦胧。雾在水上若有若无地飘,又因为凝了水,一切觉得沉。
我从彩虹桥的这边走到那边,那边走到这边,来来回回,折折返返,天彻底地黑了,在这个陌生的小镇,我裹着一身夜色。
有些想哭。
关于何去何从,关于未来,我不是不清楚,上策是离开赵海生,越快越好,中策是慢慢疏远的同时另觅良缘,下策是,保持现状。
还有一个下下策,就是闹,把他闹怕了闹烦了,让他先抛弃我,经过一番屈辱的挣扎,我也是可以死了心,睁开眼,重新回到正常的世界。
第二天,雨终于停了,我转程去晓起。
清风朗朗,好似回到了古时。晓起有许多手工艺人,他们做一些镜子,梳子,杯垫之类的物件,上面沾着木屑的清香,新鲜出炉的东西让人爱不释手。
宁静的晓起,心灵手巧的晓起,树影婆娑的晓起,山清水秀,碧意盎然。
尤爱晓起的地名,如一副描绘农庄清晨的画卷。
我在晓起遇到了乔龙,竟然,真的遇到了他。一条狭窄的巷子的转弯处,我的弯,是他的弯,擦肩而过。怔了怔,回过头去,他站在那里笑着看我。
像是走进了电影。
我心里有一些低低的徘徊,也许乔龙是故意来寻我的吧,也许,他一天之中赶了很多地方,甚至问过一些人,在这个阴雨绵绵行人稀少的季节,要打听我这样一个像孤魂野鬼的女子,并不是完全没有指望的。
当然,更多的可能是,这只是邂逅的本身,我和乔龙,有二度相见的缘分,仅此。
没有什么可称奇的,我们经常会和不相关的人见了一次又一次,并非神的恩赐,只是,脚步重叠。
我问乔龙生意可顺利,他说货色都很好,已经运回长沙了。
乔龙问我晚上住不住晓起,我摇摇头,说想住江湾,那里搭车比较方便,我明天就要回去了。
乔龙说,那我也去江湾吧。
我朝他看了一眼,他的眼神是干净的,我点了点头。
江湾的路边有许多私人开的旅馆,家家都差不多,价钱差不多,设施查不多,似乎往哪里都没有区别,于是挑到第三家就住下了。
乔龙住我隔壁。
楼下的房东纠了一帮人在打麻将,时时能听到洗牌的哗哗声。
雨又开始断断续续地落下来,充满着哀伤的凄凉,一如我的心情,我的衣服有些微湿,于是早早地睡下了。
吃晚饭时乔龙要去了我的手机号码,八点多,他发了条短信,问我睡了没有。
我简洁地答了个嗯字。
一夜无话。
其实我一直开着电视机,隔着薄薄的墙,想必乔龙也能听到。屏幕上放着充满着生离死别的韩剧,情节大多是一个俗套,且信奉真善美。
善良的女主角总是受人欺负,而英俊的男主角坚贞不渝,无论身边的妖精多么缠人,他只爱她。
我也是一个失败的妖精。
以为自己的出现会翻江倒海,结果不过是跑龙套的。以为自己会颠覆这个男人的下半生,结果人家继续往前,自己摔的半死。以为自己出场的比较晚,起的是取代作用,结果发现自己是填补人家的婚姻空隙,而且那一线天挤得手脚都腾空。
或者起先是有妖的成分,后来,在两年的岁月里慢慢磨去了艳光与灵气,沦落成寻常女子。这个女子除了有一些痴心,也没有太多值得夸耀的地方。
男人是不在乎女人的痴心的,更多的时候,会视作负担。
女人痴痴地,会很烦人。
也许我在别人眼里,还有一些新鲜的优点,但对赵海生而言,我已经是一本他所熟知的书,让他经常看经常看,他会不耐烦。
所以在陪太太参加婚宴和陪我去鹰潭之间,他选择了前者。
他和太太有恩情有责任,有合法关系共同亲戚。
他和我有什么呢。
我的心就像一张纸,薄薄的白白的,被一双看不见的手缓缓地撕开了,撕的很慢,发出滋滋的微响,我觉得疼,抚住心口,全身不能控制地颤抖了起来。
太冷了,我想一定是婺源的雨夜太冷了。
撕心裂肺,我和他什么也没有。
甚至一句虚假的诺言都没有,这个怯懦自私的男人哪怕在意乱情迷时也不留住任何话柄给我,问他会不会娶我,他眼神马上从浑浊变清醒,坚决又诚恳的说,我不能骗你。
骗骗我都不肯。
和乔龙在江湾分手,我搭了辆去黄山市的车,我想,从此一别天涯了吧,虽然彼此有电话号码。但只是过客而已。
乔龙的身影消失在无限尘埃里。
我到了黄山市,立刻去火车站买好回上海的票。火车站小小的,很宁静,给人一种从容的感觉,比起大城市火车站的恐怖长队,我当然更喜欢这些小站。
捡起一份别人扔下的报纸,慢慢的看起来。
我又要回到那个迷局里,所谓迷,其实是神智的迷失。
一边读着字字句句,一边想着,这次回去终究有些不一样了吧,领受到了这样的侮辱,自己也许能够坚决些。
做出反映的,往往是当时的瞬间,面对那个人,因着某个细节,很突然的说,我们分手吧,确确实实提出后,方觉这句话想说了很久,之前的铺垫亦足够。
他一通电话都没有。
安安静静的回去,吃饭睡觉,第二天上班,撒谎带来的好处就是可以一整天失魂落魄的坐着。真像死了伯父一样,什么也不想说,更不想敷衍任何人,包括上司。同事们都很识趣,用怜悯的眼神悄悄地掠过我,也不来打扰我的清净。
如果他们的同情心可以保持上十天半月,上班的感觉倒真不错。
两天后,有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出现在手机上。我迟疑了一下,走出办公室,是女人的声音,他自我介绍说,你是沈小红,对么,我是乔龙的太太。
我愣了两秒,什么事?
你有男朋友了吗,过得幸福吗?她沉着地问,这种沉着是强行克制的,背后隐着风暴。
我听出了其中的敌意,吸了口气,给了一个她要的答案,是的,我有男朋友,很幸福,谢谢关心。
她显然并不满意,转而直截了当地问,你和我丈夫是什么关系?
我吃了一惊,朋友,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为什么要发短信?
我和乔龙发过几个短信,在江湾分开后,他发短信告诉我,坐车去上饶了,从上饶转程回长沙,他说上饶有很美丽的三清山。据说风光不亚于黄山,可惜这次来不及去了。
我说我也没有时间爬黄山了,只能匆匆路过。
他说有机会到长沙来,我是一个很好的地陪。
我说那你有机会来上海找我吧,虽然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地陪。
他说有缘再见。
不过是些客气的泛泛之谈,可乔太太从里面读出了危险,看来这是一个没有安全感非常敏感的太太,也许乔龙有这样的前科,乔太太才会这样紧张。
我试着去理解她,谨慎的说,很多普通朋友都会发短信的,您过虑了,而且,并没有说什么。
那端沉默了会,开始长篇大论,叙述他们婚姻是多么的不容易,结婚十多年,他伺奉公婆,相夫教子,人生的风风雨雨夫妻携手度过。她只有乔龙,没有乔龙,她无法活下去,为了捍卫婚姻,她是不吝啬自己这条命的。
必须承认,她每个字都扎扎实实打在我的心上,尤其是她说为了婚姻要以命相搏时,我几乎就要疯了,我不断地插话打断她,都被她坚决地压下去,她一字一顿,极其有力,软硬兼施,暗藏杀机。
可是,她凭什么认定我想要破坏她的婚姻呢,就因为那几条短信?
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我整理一下思路说,乔太太,你的这番表白很有杀伤力,但你防范的对象错了,我和乔龙是完完全全的普通朋友,你问他就知道了。
有几秒钟的空白,这空白似乎在嘲讽,问他,他会承认?
我也用空白回击她,本来就是没影子的事,承认什么啊?
最后,我说要工作了,再见。
她的短信源源不断,反反复复还是那些话,谁也不要想打乔龙的主意,她是不会允许任何女人来破坏她的家庭的。
我忍不住了,为了让她清醒,狠狠地回复她:我对你丈夫一点兴趣也没有,我看不上他,你明白吗?
她答:那就太谢谢你了,你会有好报的。
你会有好报的,这话怎么听起来倒像是诅咒。
我决心不再理会这个神经质的女人,她非要把自己丈夫想成万人迷,这是谁也阻止不了的。
在她的短信攻势里,终于接到了赵海生的电话,他语气很笃定,似乎这些天对我的冷清根本不存在,放我三天鸽子的恶行,也忘得一干二净了。
约我晚上在左岸酒吧见面。
短信仍在一条条进来,我无奈地将短信声音设置成了震动,然后,他就在桌上激烈的摇晃着,我呆呆的看着它。
乔龙怎么能把我拉进这么荒唐的事情里去呢。
我愤慨起来,拿起手机,推开纷涌而至的短信,给乔龙发了一条请管好你太太,让她不要再来骚扰我,她是不是心理有点变态?我同情你。
然后,关掉了手机,整个世界清净了,我长长地吁了口气。
在左岸酒吧,要了杯血腥玛丽,坐在角落里等赵海生,右手无意识的敲打着桌面,我应该抱以什么样的心情呢,是不是到了决断的时候了?
等了很久,他终于出现,一坐下就问罪,你怎么不开机?
啊,忘了,我连忙从包里拿出手机,比意料中的要强,并没有短信轰炸等着我,看来,和乔龙告状还是有效的。
我抬头看了看面前这个男人,决定就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和这个男人开诚布公的谈一谈。
所谓谈一谈,也就是事情要变化了,我们之间的格局,不再是过去那样了。如果谈的特别不顺利,想必左岸就是分手地点。
就在我默默思量的时候,手机突然响起来,是乔龙的号码,我犹豫了一下,接了。
那边似乎有一场战争,硝烟未灭,余火缭绕里传来的是乔太太的声音,显然她已不再克制了,用咆哮的声音吼着,你发给乔龙的短信我看到了,你又在给他发短信!你不勾引他会死啊!死狐狸精,骚扰,不是你来骚扰乔龙,我会跟你废话吗?你到底要缠他缠到什么时候,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吗?你才是心理变态,你这个不要脸的第三者……
我呆住了。
声音太大,赵海生依稀听到了些,迷惑的问我,出什么事了?谁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啪一声关掉手机。
背靠在椅子上,消化着乔太太的那番话。这是莫须有的事,我可以对天发誓,如果和乔龙有一丝一毫的不清楚,立即天打雷劈。
可是,乔太太说的没错,我就是第三者。
赵海生伸手推了推我,他略略一推,我的泪水就无声无息的掉落,一颗两颗三颗,珍珠般。
我低声问,你太太也会这样吗,如果有一天她知道了。
怎样?
咆哮,我抬起泪眼。
赵海生不说话,一个字也没说。
我们默默地坐着,整个夜,就这么坐尽了,我在婺源的感觉是对的,有一些事,有一些人,确实到了尽头,世界尽头。
此去婺源,奔的是,爱情的丧。 -
躺下继续看书,细一琢磨,灵光闪现。
为什么桐华书里的女主角,总是先喜欢上Mr. Wrong,后遇上Mr. Right,却因为之前为Mr. Wrong结下的恶果,而与Mr. Right不得善终?
在“步步惊心”里,若曦最初喜欢的人是八爷,而她知道历史上八爷与四爷争夺皇位而晚景凄凉,她劝他不要去争皇位,他不愿让步,她唯有离开他,临别前叮嘱他留心四爷胤禛、留意四爷身边若干人等,却因此种下祸根,八爷留有心眼,处心积虑地要害胤禛,也正因此,胤禛不得不忍气吞声煎熬了多年、默默部署直至康熙驾崩那日。她没有想到的是,作别八爷之后,是胤禛深刻地走进她的心……
在“大漠谣”里,well,我还没有看完,但大约又是这样,小玉认为西域问题是孟九所忧心,于是暗自使计、布置许多旗子,要帮孟九解决问题,其实也步步惊心,霍去病并非她的旗子,她完全没有想过利用霍去病达到任何目的,他却由着关爱她的心,要帮她,要救她,惹祸上身……
再度类似的是,这两本小说的女主角,若曦和小玉,同样的计策颇多,善用权谋——但从来不是为了她们自己,全是为了那个人,她们心里的人。都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都要做并立生长的乔木,彼此遮风挡雨地扶持,而结果如何呢?
我不由开始质疑这用意,是要表达“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还是要强调女子无才是德的保守定义?又或许,全都是我想太多,这只是情节曲折的小说罢了……
这么大年纪的我,受一两部小说的影响而内心强烈震荡,是否太不够得体沉稳,太不符合这个年龄的行为规范?年纪大了着实令人为难,想去拍大头贴,亦因挣不开这年龄的梏而再三犹疑,多得宿醉、电玩无关年龄规范,否则,人生多多无趣。呵,Euca曾是如彼离经叛道的,何时竟也如此束手缚足了,这还没回国呢,还没有回到悠悠之口难绝的那一爿院子呢…… -
今晚,我看的是师太的“城市故事”。情绪一路跌宕起伏。跟着周丹薇的心情。
我想,遇到事情不同,一个人真的会变化很大,这也不是什么情绪化或者双重人格问题,是,下意识反应。
结局出人意表。无论如何,这本书,令到我再度平和下来。
我们不需要对自己会别人解释什么,想怎么做,跟随直觉就好了。庄BIU说,有多少画地为牢。
想透了,自然再懒得画。据说,我最近瘦了,这是我自画的牢。很满意。去睡觉了。 -
整夜玩游戏,偶尔做作业。看一本电子书,一路熬到3点多,涕零。耳边是Karen唱着,就像有时差的两个世界。读着,师太的,朝花夕拾。于是这支方氏的,巧克力颜色。
作品风格与师太其他作品类似,能够不太一样并让我揪着心看下来,并止不住痛哭流涕的,也就是,方中信其人,对陆宜那份不顾一切的感情了。师太之远见,岂需待到2035年,我们在此时已觉爱情费时又麻烦,全无生产力而摒弃之,早早地选择速食爱情或盲婚……何须待到2035呢……却是要回到1985年,方可见着方中信,那般……难言。
师太的那么多作品,不也在描述着清淡凉薄的感情,如水般镇静,另类者或偏执于某一印象,或陶醉于某类生活,谁是,真切地投入地爱着谁,即如师太之镇定的笔,原来亦在缅怀那些年头……搜肠刮肚,我只可想到故园中的元宗有深远的感情,也在最终生死相隔,仍然万万是没有方中信与陆宜来得这般肝肠寸断。也不枉我熬夜感动涕零一场。
-
鬼使神差了不是,说了去睡觉,莫名其妙,也许是吃饼干吃到太high?继续地看“玫瑰的故事”,随后千丝万绪,非要敲过来,即使是,需要拿小棍支着上下眼皮了……但是,小说,真的是要持续地看,那种,很长时间才看完一部长篇的阅读方式,太不完整——到大结局的时候,已经浑然忘记前因后果,是以感触亦无。
先摘录吧,尽管,我也仍然还没看完,确切说目前刚刚由,第一部第四章转至第二部第一章。
我终于开口问:“你以前结过婚。”
“是。”
“多久之前的事?”
“十年前。”
“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她不响。
“你知道我会原谅你,”我提高了声音,“你知道即使你结过婚,我也会原谅你。”
她站起来对我说:“我有什么事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
“你听我说,更生——”
“我听了已经两年了,黄振华,我觉得非常疲倦,你另外找个听众吧,我不干了。”
我张大嘴站在那里。
她取出衣箱,开始收拾行李。
“可是,”我问,“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十三岁那年摔跤断了腿,也一直没跟你说过……”
“我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我不是你小女儿,什么事都跟你说,获得你的了解与应允。”更生说。
“你曾经结婚,是一件大事,作为你的丈夫,我有权知道。”
“每个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你何必太过分?”
(黄振华与苏更生到美国结婚,探望玫瑰,却无意中被黄振华发现,更生曾经结婚的一段)
“大哥,”玫瑰说,“你若真正爱她,她的过去一点也不重要,何必知道?你们应当重视现在与将来。若果你因此跟她闹翻,那么从此苏姐姐与你是陌路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过去,你又何必太表兴趣?”
(更生一个人离开,奔往机场,振华去找方,要听更生过去的事,玫瑰对振华说的一段)
那日回家,更生换上睡衣的时候说:“玫瑰怎么会满足于那种毫无灵魂的生活?”
“就是说呀。”
“她真快乐吗?”
“更生,快乐是一件很复杂的事,玫瑰变得今天这样糊涂,是因为她翻过筋斗,是她自己选择这条路走,因此我不能一下子否定她不快乐。”
(玫瑰在家庭主妇生活中沦陷,振华及更生无比心痛她流失的美丽与灵气,却十分无奈之一段)
有一种女子,任何男人都会认她为红颜知己,事实上她心中却并无旁骛,一派赤子之心。这位黄玫瑰小姐,便是这样。
(浦家敏无可救药地爱上玫瑰,询问看掌相的老者之一段)
她说:“家敏,我非常欣赏你的个性,但现在就谈到爱情,未免言之过早,我们做个好朋友如何?”
“好朋友……”我喃喃地说,“我才不要做你的好朋友,一旦打入好友的族类,万劫不复。”
“你是个任性的男孩子,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这种例子我也见过。”
我睹气,“你一生就是忙着被爱,请问一声你可爱过人?”
“也大小觑我了。”玫瑰静静说,“当然我爱过人,而且没有得到他。”
我大大吃惊,“你没有得到他?”这是不可能的。
“你以为我是什么,无往不利的神奇女侠?他不是不爱我,但是他过于自爱自私,他情愿被爱,而不愿爱人,因此与别人结婚了。我效法于他,但不久就发觉爱人尚有一分痛苦的快感,但被爱除有窒息感以外,就净得沉闷,我决定离婚。”
(家敏对玫瑰表白之一段)
玫瑰去到美国读书之后,一开始,我认为,路线是,她终于懂事了,成长开来,尽管,乖巧得让人很是心疼。后来她与身无长处的方结婚,渐渐在生活中沦陷成为庸俗的人,也合乎常理,但我知道,故事没有结束,可是,在第一部结尾的时候,我真的几乎要以为,第二部,是关于玫瑰的女儿。然而不是……
玫瑰回港奔丧,再不用面对她母亲对她的期望,决定离婚。我才终于明白,原来,在美国的那段时间,玫瑰只是,因为被放逐,于是,认命了。确实,她没有选择,她所做一切,仅仅是人们所认为——至少她母亲,以及其他不了解她的那些人们——的,最好的选择:踏踏实实地生活,再安安分分地嫁了。
她的确是成长开,然则,并非向着人们由旁观可得之方向。
这是故事的氛围。我的三言两语,无法表达清楚。入书很深,突然就想说,也许,每人心中都有如玫瑰(角色)一样的心情,那样纯净,又或者看破了红尘,淡定的心情——在猛烈地炙热地燃烧之后,不露痕迹地,成为人形灰烬的过程。嗯,我想起“莲花”里,安妮宝贝笔下的苏内河了……
区别在于,由着各自性情,理性或感性的深浅,允许内心里的玫瑰以何种形态生成或隐藏。即如多年前,我要说,人人心中都有水仙,或怒放或沉静罢了。水仙对自己,玫瑰对爱情。仅此。
花絮:
延续地看“玫瑰的故事”,不断地产生想法,想要敲出来,几乎再度要超过胡乱给自己设定的一日最多三篇blog之大限,结果,家中网络很不给面子,从北京时间11点50(悉尼时间1点50)开始奄奄一息,挣扎半余小时,我几乎要打消念头,预备起床再敲了。然而,实在太S心眼,网络大约也终于体察此情,料到若是不让我写,不但不能让我早睡,反倒是弄巧成拙地变成我不停刷新而不睡,因此妥协。我登上来,以或许玫瑰色敲好字。故事的其他部分,醒了再看…… -
4月时,收到国内寄过来的莲花。坚持地,要看纸质版本,即使此前在网上看见,瞥也不瞥,安心地,等待着郑重的,纸书,不可拂逆的,感受。
断续地读,断续地想,断续地写。为了一个完整,为了,保持其间的隆重谨慎,时至今日,勒令自己沉静下来,记录这一部长篇,仅仅只是记录,将读书过程中那些细碎的文字敲下来,散乱的,不加修饰的。是托了momp的福,可以在静的夜里,听着节目,沉静地,敲出这些字。
呵,或是太过煽情了。这也只是,一场阅读。
以下,摘录:
他们以突破旅行指南上一个又一个的地方为目标,以此作为对自由生活审美的一种臆想。功利而乏味的旅行者。而她喜欢四海为家且又随时随地可以停歇下来静静生活的人。她能够在人群之中分辨他们。
……
死亡是真相,突破虚假繁荣。它终究会让你明白,别人怎么看你,或者你自己如何探测生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要用一种真实的方式,度过在手指缝之间如雨水一样无法停止下落的时间。你要知道自己将会如何生活。
……
母亲说,善生,你要清楚你的方向。清华建筑系,这是全省前六名的男生才有可能获得的希望。我们是孤儿寡母,生活并未给我们放纵和沉溺的机会。你需要一直控制自己。明白吗。
……
她是个胡作非为的人。在隔绝的地方生活不觉得有任何不适。不看报纸不看电视,认为繁杂的新闻报道与信息其实与人真实的生活没有关系。
……
事实上,穿越大峡谷最基本的设备,也就只是三双胶鞋。这是旅行的本质:你的意愿,然后站起来启动脚步出发。如此而已。她说,我最喜欢那些喜马拉雅山的云游修行者的传说。他们在六千多米的高山上跋涉,据说一天只吃一餐。随身只带一张毡子、一根手杖,背着虎皮和水壶,赤脚走路。
……
不。不。善生。我不需要成就。我们以前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你用来填补自己的是理性和意志,而我需要感情和生命的真实性。我对生活的要求简单,只需要保全自由,来去自如。直到现在,还一直住着别人的房子,睡别人睡过的床。但那又如何。我们本来不过也就是来此过路。什么都不会带走。
……
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他就像一面镜子,让你知道你同时没有在爱自己。时间一长,就心有不甘。
……
我喜欢在陌生之地生活,隐藏所有历史和过往。不需要说明,不需要戒备。举目无亲的感觉。
……
但是,一旦走久了,人便会习惯。没有恐惧。是的。因为恐惧没有任何用处。路就在前面。需要走过去。不可能停下来。也不可能往回走。恐惧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
很多人踊跃地联络感情,高谈阔论,只有她独坐一隅,如同一个来自另一个星球的访客,对身边的喧嚣场面和陌生人群,没有任何隔膜,却也丝毫不存在交流的台阶。一言不发,默默地吃饭。周围的一切仿佛是路途风景,只需眼观耳闻,不需要介入其中,也不必放入心中。
她自然不会记得我。也不会记得随意出现在她身边的任何一个人。虽然她看起来这样谦和平易,没有任何骄矜。但这种骨子里的傲气,是让人感觉有压力的。因为这是一种非常断然清楚的自知之明。比任何的盛气凌人都更为剧烈,且带给人挫折。
……
我知道自由和平静需要先付出代价,所以有好几年努力工作,从未懈怠。获得独立的经济基础,便可以遁世。遁世需要做事。两者调和,才能获得人生的冠冕。这是一个喜马拉雅山的圣徒说的话。我一直想离开城市。也不需要任何人记得我。
……
我在这里已几乎不接触外界的任何人。我和写字的人没有交往。刚好遇见你。我喜欢你。她坦然而温和地看着我,你很寡言,但是内心分明厚实。我喜欢心中隐藏这一面海水的人。我能够分辨。
……
与某些人的缘份,就像在夜色中开的花,不能见到阳光。黎明之前即自行默默凋谢,且将永不再开花。那是属于月光和阴影的情缘。
尚有许多的字,掷地有声,零散分布于书中,以巨大的故事背景为衬托,笼罩在别样的氛围之下,难以,再断章取义。Euca写下这些,同样郑重地,在纸上。
4月9日 周日 晴 阅读
进行到1/4书程时,庆昭与善生即将开始他们的徒步之旅、森林之旅,远离那些有人群的地方,进入无人区,往墨脱去。终于按捺不住地后翻,径直找向他们抵达墨脱,找寻内河之处。我猜到,内河势必是不在了,故事的美好与不俗,是通过生死永隔来实现。都在预料之中,甚至是不在的那事故,可所有的文字,却仍然是,以平静的方式排列,带来巨大震撼,猝不及防,落下泪来……悲伤,但不惋惜的奇异心情,也许,她曾不顾一切,曾美好,曾安宁,她淡定地经历了最后在墨脱教书的日子,可以,画上完整的结局。
而善生,如庆昭所言,他和她,都是羞涩而内向的人。其实他有着汹涌无比的内心,一如内河。所以内河认出了他,只与他,成为朋友,给他写信,分享内心——内河,可以将他辨认。而他,也一直不曾“辜负”内河的信任,无论他的母亲如何将层层枷锁加诸其身,无论他要如何获取母亲所要求的成就,内心之不可违,于是他,安静且寂寞,是内敛。终于无法再躲,再淡定也会落泪,终于要去“看”内河。
之于庆昭,突然有种感觉,在她滞留于拉萨的那天开始,她就在等,内河和她在等,在等善生来,内河要与善生一同走过艰辛的路途,到达墨脱。内河去世是两年,庆昭在拉萨滞留是两年。从墨脱归来之后,庆昭的病,无声息地好了,遁到大理附近的海东,云淡风清地生活。她也是一种联系,成就三个人。
还有那些寺庙的壁画。可以读出写者细致的心思,敏感的触觉。励婕,她的西藏之行,所获得,远超过“莲花”之中的文字,即使那其中文字已非常厚实。她是一个逻辑非常清晰强大的女子。令人折服。至少,我是异常欣赏了。
“当任何一个人,不管这个人是男是女,是快要四十岁,还是刚满五十岁,是正在读高中,还是已经读完博士,都在看一个年轻女子的小说,她被误解误读的可能性会有多少……任何一个写作者都是寂寞的。”她仍然,带来锐利的疼痛,是一个伤口。
手写日记,是矛盾的。一方面躲闪着担心被人窥见,一方面,所有纸制品,不知能够伴随我多久,没有什么是安定的——在悉尼的时候,安定是一件奢侈品,甚至笔记本,因为它的昂贵,才相信它会始终在。我是,想写字了。
以上,是Euca短暂的读书笔记。
4月9日 10:51
这也许,就是Euca想要敲下来的,关于莲花的全部,或有言而未尽,或有言而未及。即如思虑之无尽难及。
-
ANZAC DAY在家不务正业的证据之一,看完了亦舒的“生活之旅”。这样数下来,4月间,又再读了她的小说数本,是以眼神时常迷蒙,一则定睛于屏幕很长时间,一则,兀自沉浸各自不一样却同样趣致动人的故事里,恨不能一头扎进其中生活的架势……
果真是很有才华的写作人,当然,也不排除是Euca非常欣赏,故而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评价,记得大岛先生说过,读亦舒,过了某个年龄段,就够了。那时,Euca说,也许都是有阶段的,但现在看来,也许吧,真的是有阶段的,但,此阶段非彼阶段,之于Euca,大学时候、毕业工作时候、硕士时候,都在看,且滋滋有味,也可能是Euca始终没有成长之缘故吧,阶段是小阶段,某些时段,由于类似文字看的多了,会遭遇一个仿若瓶颈的时期,每一本都看不进去,而过了那个时间,再度拾起,又仍然是可以废寝忘食地看进去许多本。
那就说说今天的这本,“生活之旅”。

故事很是简单:周振星,父母的掌中宝,备受宠爱,大学毕业之后就要结婚,嫁妆全由父母备齐,但同父异母的姐姐,已经出家的修女,周婵新出现,周振星受托照顾姐姐,当然啦,她也是善良的孩子,对姐姐非常尊重,随着姐姐到中国N埠的清水浦小镇上的孤儿院待了不到两个星期,翻天覆地的变化,取消婚礼计划,无限期推迟,并开始工作,且,自得其乐。
亦舒是有这种能力,笔下有各形各色的女生,性格迥异,或坚强,或乐观,或淡漠,或功利,但,无一例外地,可以轻易地让人欣赏并喜欢上——在此,我不排除有乌龟看绿豆,越看越对眼的成分存在,总言之,我喜欢她书中的角色。
写作人,成功地写作人,很是让人羡慕和钦佩的。她们可以操控笔下人物的个性言行,甚至,就此牵引了读者的喜好,可以让我们很爱或很恨某个形象,十分欣赏或异常鄙视某些角色。羡慕……而对于编故事天分缺缺的人,大概,也就只能执着那一丁点细微的敏锐观察力,写写评论。

以下读书摘录:
人呢,最要紧自得其乐,有剩余则布施亲友,施比受有福。
“可是我年轻。”这是周振星最喜用及最常用的五个字,每逢词穷,她便以这句话顶上,所向披靡。
真是,年轻嘛,为什么不,再无聊再吃苦也是一种经验,试一试,将来必可学乖。
婵新说:“其实只需等候三两年,本地医生亦可做同样手术。”
“不行,这一刻,现在,马上,才是最重要的,我从来不等,一鸟在手,胜过二鸟在林,得到的才是最好的,我最精明厉害。”
“那是你的人生观,我建议庄敬自强,自给自足。”
“那样高贵,保证蚀本,须知好汉不吃眼前亏。”
周振星自比洋人,闲话之多,好比饭泡粥,滔滔不绝,理直气壮,咄咄逼人,全是拿手好戏,得罪人不自觉,完了还问母亲:“妈妈,为什么我没有朋友?”
邓维楠凝视她:“你是名快乐天使。”
周振星遗憾地说:“家母说但凡不用脑的人都是这样。”
“伯母好像至幽默不过。”
振星感喟:“不然怎么同我们父女相处半辈子。”
“大有大帮忙,小有小帮忙,你治根,我治标,目的统统是为他们好,想叫他们的生活进步,有啥子分别?”
婵新气道:“不可理喻。”
“要自己双腿站起来,真是谈何容易,我到现在还考父母呢。”
“你是疲懒,并非没有能力,他们侥幸之心一旦养成,无可救药。”
“你怕的是什么?”
婵新答:“我去过印度蓬遮普,一整条村什么都不做,就是等联合国救济品,一点都不介意贫穷、落后、肮脏、丑陋,并且故意展览无知、无能,让西方大国深深觉得他们可怜,呵,施比受有福,一天只需八角五分美金,就可救活一个儿童,于是纷纷解囊,十年八年那样救助下去,孩子们恒久追在游客身后乞讨,振星,这是行不通的。”
小邓黯然低下头,“这些年来,你是我唯一知音。”
振星轻轻喉咙,“我没有什么好……”
邓维楠拾起头来,微笑说:“可是我并不是要在你身上寻找优点,我是真的喜欢你。”
“求仁得仁,是谓幸福,个人所求的不一样是不是”
没与振星重逢之前,婵新已经多年多月与小绝缘:世上苦难那么多,有什么好笑?
可是自振星处她学得一个道理:反正是苦,不如笑了再说,虽然振星也有笑不出的时候,不过胜在恢复得快,连诉苦都是嬉皮笑脸的。
“振星,我这个儿子,同你这个女儿,都欠父母良多,故此不得不让他们参与我们的私事,我们不比那种十多岁出来打天下的子女,他们靠的是自己的血泪汗,当然不必对家人买账。”
对,每个人,包括王沛中,都是好人,就剩周振星是个反角。
她缄默三分钟,忽然想起,一出戏,人人都是好人,那多闷,非得有个大花脸来插科打诨不可。
当然她要支持振星,她们是母女。不要说是小事,再大的事故,责备管责备,支持还是支持。
振星刚见完工,一身打扮无懈可击,化妆明艳,举止文雅,换句话说,此刻的周振星同银行区一般行政人员无甚分别。在杜邦分公司就起码有百多名。
邓维楠有点失望,他怀念那个毛燥豪迈穿着脏靴子的周振星。
振星自他眼神中看出他的意愿,不禁轻轻道:“人是要适应环境的。”
“你何必呢,我们要为生活,不得不做出迁就,你,你大可就做回你自己。”
振星大为讶异,“我,我总得长大呀。”
邓维楠摇头,“太多少年老成,周振星不必成为一份子。”
“多自私。”
振星很坦白地倾诉:“小邓,此刻人人都觉得周振星可爱,鲁莽都值得原谅,可是过了二十五岁,这可爱将会用罄,届时怎么办,我总得充实自己,不趁现在趁几时?我不愿一生做个草包。”
“可爱的草包。”
“小邓,谢谢你。”
邓维楠看着她,渐渐地她会学得精刮、世故、圆滑、把利害放在第一位,名利放第二位,不消三五载,就迷失自己,像所有人一样,营营役役,为很小的事失意,又为更小的事得意。
他知道,因为他也是他们其中之一。
可是叫周振星不长大,又是何等残酷之事。
邓维楠所爱的正是周振星这份乐观。
说也奇怪,人成长之后,爱一个人,不再爱他的五官皮相,而是爱他无形无相的气质。

敲过来,才发现,摘录篇幅竟然如此之大……不知道大家还是否有耐心翻到最后来看这些絮絮。
在这部小说中,振星身边出现的“有名氏”依次为:王沛中、邓维楠、马遥杰。她与王沛中的婚约取消,她对邓维楠的爱情失色,在文章最后一章,她刚刚开始轻松地,与马遥杰约会。前二者,都生活在她的过去环境中,一是她无忧无虑地在家里做着大米虫之时,一是她初来乍到乡镇苦环境满腔热情要为小朋友们改善生活之时;一个爱上她的聒噪单纯天真叽叽喳喳,一个爱上她如女张飞般仗义而蛮横。于是,当她停下来,选定某种状态,他们不再适合她,她也不再适合他们。美景良辰奈何天。
于是,一直是觉得,良好的感情,应该是,两个人共同成长,各自发芽伸展,但始终,是同一株植物,活力新鲜,不离不弃,而不是,一径地缺乏生命力,揪着零星记忆片断,共同腐烂。当然,也许也并不需要,简单地,彼此温暖包容,互相理解。呵,越描越黑了,Euca是不适宜哲学的,因为总喜欢把话说圆了,于是,总也只能是“伪哲学”。投契二字。天天要说了。不过,只是读小说,或者看书评,没有前仆后继地对号入座的必要。冷暖自知即可。人的感情,岂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尽。
又以及亦舒这么长的一部小说,又岂是我三言两语就可以将意境一一表述的。但是想起YN姐姐经常说的,质地。真的,其实是质地不同的孩子,在相似的环境中,看不出来,只觉周振星与其他败家小女孩并无区别,只是或许更加善用小聪明,狡猾得不露痕迹,但,环境转换,即可看出,特质显现出来,仗义、热心、乐观、善良、尽责,尽数流露,很是可爱。王沛中说他认识她几年,都没有改变,却是姐姐出现了不到两个月,竟带来那么大变化,这是质地问题,敏感体质,她们一定会展现出质地上乘的一面,只待一个时机。
即如前两日看过的“假梦真泪”“石榴图”,韶韶、勤勤,她们各自处于不同环境,不同际遇,然而,在环境中所体现出的,她们的特质,又真真是与生俱来一般,十分自然妥贴地顺理成章着。于是韶韶会说出,“苏阿姨,不要再为自己开脱,我同家母出身截然相反,我一直靠补习及奖学金升学,可是我并无因此自卑,也从没想过与谁结怨要把仇人剔除,这是人的本性问题,与环境无关,你与区永谅,不幸都是十分歹毒的人,我讨厌你们,看低你们,而且怕你们,我不恨你们。”勤勤会说,“看得多听得多知得多,自然世故,我算是迟熟的人,早过二十一岁,动作却一如小孩。”她们并非不知晓,只是她们更知道自己,清晰,于是淡定随意,环境不曾磨折质地,这是个,神秘的词语。

呵,又对着小说,对着别人编出来的故事,很是认真了一把,小小地洋洒,撤退,今日的不务正业,务必在此告一段落,早上起床,想起还有3日即考试,不是没有一身冷汗的……
下雨了,最近,淅淅沥沥的,一直下雨,天气,也渐寒。一读小说,措词习惯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敏感体质啊…… -
下午上课时,又与小组同学大侃了一通我以后要去欧洲的计划,声称要在欧洲大陆四处迁徙。她们问我,那结婚呢,什么时候结婚。我说,没工夫,算了。走出教室尚觉无比自得,即使day dream,心满意足,以至于在图书馆看Accounting都多看了好几页。彼时悉尼天空下雨,刮着风,想起亦舒一本名为“不羁的风”的书……
以为这本书会适宜到欧洲漂游的心情,回家后速速找来看……却是,太失望,简直令人发指。全书没一个让我欣赏和喜欢的角色。Well,权当反面教材了。
一直以来,看亦舒的许多书,欣赏其中的伶俐女子,伶俐,也凌厉。始终是那样聪明的女子,安淡的样子。比如麦承欢,比如杨一品,甚至杨紫珊。对于大家津津乐道的姜喜宝,感觉却很一般。
及至今天看唐清流。简直难过。无法言喻的,很堵的感觉。原本勇敢单纯的女孩子,却为何会转成那样。竟还是因着余求深那样的人。我不喜欢这本书。非常不喜欢。因为不喜欢书中人。太不喜欢。最不愿见女生为着某男而变成另一人。必须有顽强的生命力才可以。
不羁的风只是一艘船。
讨厌这本书。非常。最开始看,唐清流要陪古怪的刘太太出游,在船上遇见形形色色的富人,几乎要想起“蝴蝶梦”那出。却是那般截然不同,令人失望的情节。恼火。
算了,不为书里的人生气。
另及。新版本“傲慢与偏见”上映。预备下周二或下下周二去看。要在打折时候去看。我欣赏的Lizzy Benet,千万也不要被拍成令人失望的模样。始终最欣赏灵动的Greer Garson。
现在是10月21日下午,来写字,给“不羁的风”平反。
隔了十几个小时,再来想,觉得亦舒这样写唐清流也是无可厚非的。清流的神智失常,拒绝承认余求深已死的事实,只是文学化的极端表现。而她的行为之性质本身,是可以理解的。
余求深是她的梦想,曾经只可以仰望的梦想,终一日有能力得偿所愿,于是她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要让他看见今非昔比的她,终于可以俯视他的她。梦想是没有错的,虽然梦想的内容是一个男人很让人不齿。放大来讲,唐清流所梦想的,只是某一种生活,而余求深,恰巧地,是那种生活的小代表。
果真是以公正许多的态度来评断这本书。
许是因为。在对他人转述之时,检视了自己的梦想。我打算散散淡淡地走遍欧洲,不在任何一个地方驻足,于是无需介意什么长期工作、养老保险之类细节的想法。他人会笑,会说,你还生活在童话里呀。而我,也可以轻轻笑着,说,至少,我会努力那样去做。
出于类似的偏执,原谅了唐清流。呵,只是一书中角色,哪谈得上让我来原谅。只是说,可以理解了。都在追求理想,或者梦想。仅此而已。至于梦想的内容,有什么关系。终是理解了那偏执的态度罢了。
-
得意缘
文/刘贞
一
她说你真的是一点也不同情我吗。我老实点点头。
我说沛里不肯离婚你也不是今天才知道,干什么摆出愁肠百结的样子,不如想点有趣的事。我扯扯她,说,好比现在,站在阳春面和煎饼摊前,闻着油炸臭豆腐和棉花糖的味道,摸着兜里的硬币,体验自己的富足。人有这么多方式可以讨自己欢心,何必自苦。她白我一眼,嘟囔说她只觉得这小巷又脏又挤,满街泔水横流,摊贩个个獐头鼠目。我塞给她一串炸里脊,说以前下了晚自习还不是在这里吃得不亦乐乎,现在装什么高贵。
她说和你在一起,好像人生都容易了。你看起来相当自给自足,对这世界抱着强烈好感。我说对呀,因为我不靠它成全我,没有失望所以更无须怨诟。她的眉毛微微剔起来,说你觉得我贪心。我点点头。我说其实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喜欢黄沛里,喜欢到做梦都想嫁给他。她歪着头想了想,说不知道啊,喜欢得太久忘记了。我说一定要他离婚吗,你有这么尊重婚姻?她叫起来,说你翻的是哪年的皇历啊,怪不得说起话来无关痛痒的,我周末晚上跑来学校等你下课,不是为了听你讲他老婆的配偶权,我现在是叶虹第二了,她说你知不知道黄沛里现在和一个跳舞的小妖精在一起了,她说庞坦没告诉你么,我被黄沛里甩了。她说你那么惊讶干吗又不是人人像你,时时刻刻抽得到上上签。语气透出悻悻然。
她说你电话响半天了,是跟庞坦有约吧。她说我走了,古语说的一点也没错,莫同得意人说失意事。挥挥手她招来一辆出租车,说你现在要说的话我一句也不想听了,不如解放彼此,各自找乐。她钻进出租车,向我挥挥手。我听见她语声清晰的吩咐说滚石娱乐城。
二
他说你似乎受了很大震动,遇到顽劣学生吗。我说刚才跟李西奈分手。他应了一声,语音平淡。我说一个人这样美丽也会被抛弃,令我有点困惑。他稍稍皱眉,非常谨慎地评论说她那种美丽太过板滞。我不服气反驳说我就是觉得她很美。他笑笑让步说那只是男人们的一般意见。我知道他对西奈一向有那么点不以为然,所以不屑提起他们的事。我说沛里又认识了谁,舞蹈学院的学生吗。他说不太清楚,你也不必这么同仇敌忾。他说你想想是不是,李西奈也没有生气的立场。若是黄太太在人前跳脚大骂才合情合理。我承认他说得对,还是忍不住回护说也不能怪她,长了那样一张脸,怎么能安稳过日子,自己也不安心呀。他正色说长得漂亮是引别人犯罪,又不是要自己去发疯。
过了一会,他说李西奈情绪怎么样。我说好像还不太适应,你也知道,西奈呢,与人恋爱很常见,失恋于人倒是很新鲜。他脚步慢下来,说成佳,对面那个女孩是否你的学生,刚才频频看你。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公车站牌下立着一个头发染成洋红的女孩,行头醒目,夹克上流苏色彩尤其豪放。她并不看过来,知道我们看她,站得愈发镇定,嘴唇抿得煞是冷淡。我摇头,确定不曾在学校见过她。
好年轻的人,那样的年轻是以那样的轻薄。也好在那样的年轻,再怎样的轻薄也不会难看。
我转过头说,庞坦,我就从来也没这样过。语气里不是不遗憾。他说怎么,你有过这样的理想,做一盆开红花的仙人掌。我说不拘是仙人掌啊,圣诞树复活节彩蛋也不一定,总之是像她那样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无视别人的目光。他说你现在也可以这样啊,我又不是别人。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说是吗,刚好昨天上街看见一条裙子短得离谱,下周正好可以穿去你们公司的舞会。他笑起来说有多短,够不够做只口罩护住我的面子。
走了一程,我恍然说刚才那个女孩也许在看你,咱们俩你长得比较堂皇,我长得比较随便,自然是你比较有看头。他失笑道哪里用得到堂皇两个字,好像是在形容一座庙。我说你若真是座庙,一定香火很盛。想起李西奈的话,没准他真是座庙,交给我一支上上签。
第一次带他去见哥和张微,他们就吓了一跳,说长得太好,看着有点可疑。他知道了觉得很委屈,第二天就去找我哥表情严肃地说他有正当工作而且一向只喜欢女人。
三
庞坦说那边那个不是李西奈。我说她不是不来吗。他说没事,知道今天有舞会,沛里前天就出差了,不会旧爱新欢血溅当场。西奈的笑声排众而出,荡得老远。看见我就远远的招手,说这边来。庞坦说你去吧,我在这儿。我迟疑着走近,可不就是李西奈。她换了新的发式,满头乱发,每一绺都蓬得倔强,是立意要引人的注意。连带的那么温和的一副眉眼子都要跋扈起来了。我说你身上这些也是新买的,她点点头说上午买的,怎么样。我说先不予置评,你容我惊愕一小时行么。看起来她是真的老了。只有年纪大了才会这么一意孤行的信仰五彩斑斓。她身上那些红和蓝的条子亮得要跳出来一样,细看起来,倒好像是补丁。一块一块试图圆满千疮百孔的自信心。我的眼睛想来非常诚实,不过她倒丝毫没有受挫的样子,笑着说你也看到了,我没事了,一段感情进展到这份上,不出两个结果,要么结婚要么分手,不然就不够人道。她看我一眼,说,包括我们这种没出路的感情。末了,她又加了一句,两个结果,哪个更惨还不一定呢。音乐轰的响了起来,抬抬手她说我走了啊。
我转过头,不知什么时候起,庞坦悄然站在我后面。向舞池里望过去,西奈跳的正疯,头直偎到一个男人怀里去。我想这么看来,她活脱是个失恋又失智的27岁女人了。我说庞坦,是否觉得她很笨。庞坦老实不客气的答没错。他说沛里喜欢她不外是因为她看起来又安静又美,现在她三番两次逼沛里离婚,比叶虹更吵,分了手向沛里示威,静态美全丧失了,不能说是聪明的。我叹了一口气,说庞坦,你知道吧,其实西奈一直很喜欢你,我哥也说过好像是你们俩看上去比较配。他笑起来说我又不丑又没有个聒噪的太太,李西奈有的东西我全不在意,既然不在意,立场难免客观点,说出来的话自然不会很动听。
四
推开教室的门,就看见一个女孩顶着一头红发坐在角落里,看眉眼依稀是前几日路遇的女生,只是装扮素净些。我在心里微微沉吟,也许真是外系的学生呢。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两个字,我说今天我们开始讲《秋水篇》。
下了课,拉开门走出去,察觉有人在后面跟着,我转过头,正是她。我说今天第一天来上选修课吗,她说不是,来等你下课的。
我并不吃惊,拍拍衣襟上的粉笔灰,她叫得出我的名字,找得到我上课的教室,旁观过我约会,应该不会是仰慕我,大概是为了庞坦而来。我并不开口,闲闲的看着走廊,她果然沉不住气,望着我说怎么你没问题问我吗。我说你想近距离的看看我,我不准备拒绝,但是我不认为我们之间有交流的必要。她并不放松,说你比照片好看,我在他那儿见过你的照片。他那儿,语含挑衅,我想是在庞坦家吗,那么真的是为了庞坦了。我判断是她的不屈不挠是一相情愿,庞坦不是黄沛里,他向来只惹容易解决的麻烦。我望定她,预备从容善后。在我开口的同时,她说黄沛里,我来找你是为了黄沛里。
我得承认,我吓了一跳。她说能找个地方跟你聊一会吗。
五
她说我看到你的男朋友了,所以我才这么放心来找你。我想请你帮帮我。她说我叫陈画画,就是那个跳舞的小妖精。我说陈画画,事情是这样,你爱黄沛里,所以来找我,是这样吗。她说对。我笑起来,说,你这个因果关系好像不能成立。我和沛里我们多年来相安无事。我说你有太多人可见啊,比如他太太叶虹女士,比如你的前辈李西奈小姐。
她说因为这里面没她们什么事啊,我为什么要去找她们呢。她说是我先喜欢上沛里的,他那个时候根本分不清我是陈画画还是张秀秀,她说我想让他真正记住我,所以我有天就没化妆,穿了一条蓝色的裙子,还光着脚,埋伏在他房间里等他,他一拉开门,我就昂着头请他吻我。她说,当然了,他被吓到了。
我想真的吗,那应该是他一生中第二次被人吓到了。
她说这次色诱很成功,不过我觉得很窝囊。她说所以有天我就去美发厅把头发弄成了现在这样,她说我觉得很窝囊,因为在那之前有次我喝多了打电话给他让他去酒吧接我,他把我扛到他办公室就走了,后半夜我自己醒了,翻了他的抽屉,找到了他的笔记本,他居然还写日记。她说吓了我一跳,因为那上面的人不叫李西奈不叫叶虹,叫成佳。
我说你看得出来吧,我真的很紧张。她说看不出来,你看起来气定神闲,像他日记里面形容的那样。她说没错,他现在和我一起,所有人包括叶虹李西奈肯定都觉得最不该抱怨的就是我。我说那还有什么问题呢。她说有啊,他从不说爱我,最敷衍的都没有。我说不必不平衡,即使他现在不说爱你,他会花掉以后的很多年来怀念你,你相信吗。她说你会和你男朋友结婚吧,我能这样告诉他吗。我说是这样,陈画画,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决定。不过我肯定我要结婚的时候一定会明白告诉他。我说时间不早了,我还有点事,建议我刚才已经给了,就是放弃比较好。她表情委屈说可是我就是想不通他何以不爱我。沛里身边的女人都执著于发问,何以他要和我离婚,何以他不爱我,何以他不肯和我结婚。他偏偏又是那么个经不起追问的人。
她看来相当失望,这么年轻的时候,是比较容易任性,对结果非常执著,说起来不能算是个缺点。
我已经拉开了茶室的门,她的问题还是在身后追过来,她说你们是谁放弃谁的。我说我放弃,是我放弃。和他一起,你不先放弃,那就永远是你一个人的故事。
六
门铃响了很久,成功才来应门,接过我手里的奶粉,说正给儿子换尿布呢。我换好拖鞋,听见张微在里屋说雅雅别哭,姑姑来啦。成功说今天怎么想起来过来,妈有什么事吗。我说没事,找嫂子聊聊天。
张微说西奈刚才打电话来,说是沛里连她电话也不接了。张微说西奈现在连我也羡慕上了,说凡明媒正娶的都是光荣的。我说羡慕你的人大有人在,你和哥在我心目中也一直是对璧人。她拢了拢头发,说璧人,天天淹在尿布洗洁精里,再白的璧都会生晕。我说真的,从前你确是我的偶像,我最爱你头发盘在脑后穿着跳舞鞋报幕说下一个节目是大合唱,表演者六年一班。那种神气真是美丽。我没说客套话,张微鹅蛋脸,修眉大眼,美得一丝不苟。那个时候人拙于修饰,真要美到相当实力才能震动世人,不像现在,略平头整脸的都有机会夸张成美人。就连邻居十几岁的女儿也在今年领悟了小眼的迷魅,天天笑得花非花雾非雾。她虚心说可是,现在比较流行你这种漂亮,看起来无所用心的。我说张微,你自己知道,你比我美得太多。她叹了一口气,说那时候总觉得自己将来不定多了不起,现在看看,不过终老在婚姻里。她说你对我也很失望吧。我说不会啊,你一场恋爱就指向婚姻,和很多人比起来,已经是很大的成就。
她说我今天量了一下,真是丧气,跳了这么久操,腰只缩了一寸,不是两寸啊。我说怎么说。她说就是说那条藏青的裙子不能穿了。我说没关系吧,再去买,买一式一样的,大一码的不就可以。你一样拥有称心如意的裙子。她说你干过这种事啊。我怔了一下,说当然不。我不是那么死心眼的人,我晓得放弃,不像你,人也只喜欢那一个,裙子也只喜欢那一型。我拉她,说,走啊,现在就上街去买。
我说怎么样,这件衣服看起来不错,颜色很温暖。她拿过来瞧了瞧,说没错,颜色很温暖,不过价钱就非常冷酷。我说要不要试。她果断说不试。可见真喜欢,对诱惑惶恐到这程度。我说你这样挑法,今天下午铁定没收获。果然出了服装柜,两手空空。她说一楼钻戒特价,你要不要看看。我说这种东西对我一向是只具审美价值。她说婚姻也是吗。我说对啊,只有审美价值,我还没想自己拥有。
坐在车上我说你今天晚上不会想念它吗。她说什么。我说那件衣服啊,如果是我,我一定买下来,因为我怕麻烦,如果不买,我会牵肠挂肚的想念它,一遍又一遍问你我穿起它会不会很好看。直到烦死你为止。不过是一件衣服,不值当这样纠缠。我宁可买回来以后小小丧气。我就是这样的坏脾气。
她说那不是坏脾气,那是运气好,你没成家,你的钱还是帽子,唇彩,指甲油。我的钱是一平米两平米像积木一样最后变成我的房子。我说对啊结婚有什么好。她说请别在这种丧气的时候问我,我说出来的话不会负责。我想不止是她,哥也有过那样成日兴兴头头上商厦选大衣配围巾裘马扬扬的时候,现在站在公车站牌底下,穿着一件旧夹克被怀里的孩子糊一身的奶香和汗腥。一个疲沓的已婚男人某甲而已。
我说你怎么出来啦,成思雅哭啦。她说不是说晚饭前回来的吗。我说你总得给嫂子时间用于思想斗争啊。他说什么意思啊,张微说是厉行节俭还是抚慰虚荣心啊。哥赔笑说你不用,你穿抹布都好看。张微说对呀,子不嫌母丑,雅雅给妈妈抱。
我吓了一大跳,儿子是一生一世的,简直是个无期刑囚,细想一下认真是没有几年好日子,那种单纯为自己而活的日子。年轻的时候也许,忽然想起陈画画,就是那些日子,好像也都是拿来在爱情里为着什么人受苦了。这么一想,意志濒于涣散,提都提不起来。我说走了啊。张微从后面追过来,说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要说吧。我说是关于沛里的事。她释然说啊,西奈的事啊。我说嗯,你不是都知道了。
七
听见开门声,妈在里屋说成佳吗,今天怎么这么晚。我说去哥哥那了。我径直进里屋,她正靠在床上织毛衣,说有事啊。我说也没什么,哥哥的毛衣。她随口应了一声。哥叫成功,妈对他希望很大,可是哥高中时就和张微恋爱,上完大专又不肯抛下张微去日本投奔大姨妈,妈尽管觉得哥很善良可还是有点灰心。
妈和去世的爸都是没怎么成功过的人,做了一世安分的好人,有时候我禁不住会想他们会不会有那么一刹那的遗憾,干脆做个恶人临到最后总还有一句天无绝人之路,又不是没有一路活得快乐的恶人。可妈说你根本不用替我们可惜,听见没有。我们没有那个材料只能安分过日子,你也没有。她放下手里的毛衣针,望定我说你以为你有那个本事啊。我说这个可以开发啊。她笑得短而轻,表示不以为然。我做好孩子实在太多年了,惯坏了她,让她一点免疫力也没有。我说妈,我不是没有做过一点离谱的事。她说那当然,比如十岁时把你哥的新袜子剪烂。还有,约好了庞坦看电影,自己又跑去看侄子。妈说他刚才打电话来了,说可能是你的电话没电了,还让我别担心。
八
不断有人说你跟他在一起一定很累吧,其实没有。他把过去清理得很好,从来没有来历不明的意外。
我有一个很漂亮的男友,对于这个事实,我不困惑也不惊慌,他愿意跟我在一起,我想我当然要尊重他的智力。
看见他身边的女人,我真的并不紧张。他说成佳,这是于丽明,我大学同学。我说你好,她说你好。想来我并不能让她体验到挫败感。说再见的时候,她的语气非常轻松。
他很沉默。我说怎么了。他抬起头说我同别的女人在一起,被你遇到,已经是第六次你没有任何问题问我。我和朋友泡吧去外面出差你从来不催我回来,不查我电话,不看我邮箱,成佳,你一直这么大方,我有点泄气。他很慢的说你从来都不多心,我会猜你是不是根本心不在焉。
我伸出手盖住他的手背,说怎么会,你不是一向不喜欢人表现得太多情,说那样看上去多少有点傻。
他说你就没有过那样的时候吗,非常的咄咄逼人,非常的惊惶失措,像沛里身边的女人那样。
我说你品行这么完美,我怎么有那种机会。他笑起来说,对不起,是我无事生非不讲道理。
做成家的女儿,做庞坦的女友,我考试没有失手过一次,舞会上鞋子没有配错过一双,在人前我几时有过离谱的时候。
我想怎么没有。我抖得像着风筝,异常勇敢的要一个人吻我,一二三四五,多少年了。没有人知道,有时候连我自己也不相信我有那样的时候,被推开了还是趋前,非常任性的仰着脸,倔强的连眼泪都没有。既咄咄逼人又惊惶失措。
他说成佳,怎么了,你的茶都凉了,我让小姐给你换一杯吧。我说没事,是这样,我哥有个朋友。他说嗯。我说是个男的。他说然后呢,我说他老到我们家来帮我哥补习化学,后来他上大学了。他说然后呢,我说他研究生的第一个暑假我去找他,请他亲我一下,他不肯。他说你把他吓哭了,我说差不多吧。他说之后呢。我说之后我就考上他们大学,不屈不挠的一年里把不得体的事全都做了一遍。有一天忽然就意兴阑珊了,决定鸣金收兵。
我愣在那儿,他说过的话在耳朵边萦回的响着,他说什么人或东西,让你委决不下,你就一定说我要,蛮不讲理,要了之后不合用或是不顺眼,一定就撂开手,全当没有这回事。可是他会害怕,他说他的心不是个耐用的电梯不能那么利落的忽上忽下。我揉揉太阳穴,多少年了,一二三四五,六。
他说以后你就变了这么行为得体的人。我说嗯。他说干嘛告诉我,我说这个啊,因为今晚酒好月色佳。他微微沉吟说你还喜欢他。我老实说不知道,在他面前很容易恼羞成怒。他说所以,和我相敬如宾。他说我能问问他吗,那个谨慎的男人,他变了什么样的人。我说行为孟浪举止荒唐。他伸出手摸摸我的头,说,知道了,没关系,真的。
九
张微说你就那么跟他说了,我说没错。她说那庞坦说什么,我说他说以后不用活的那么拘谨,不是所有男人都心脏疲软。她说怎么又是他来俯就你。我说一切看起来奇怪的姻缘都可以这样解释,就当他流年不利,而我抽了上上签。张微哼了一声,说我不信你有这么好运道。
一夜被枕头硌得醒来若干次,我才发现原来我也不信。
十
他说最近怎么样,我说听好,全社会都在申奥,学校里忙着校庆,大家都精神抖擞力争上游。他说可是你呢,你知道的,你向来就不混在大家里头。
不在大家里头,又在哪里呢。我一样每天挤在食堂等着吃油焖茄子,大师傅少给半勺我都不答应,一样每季度冲去商场抢打折衣服一见到减,sale ,打折,特卖就两眼发光血压升高。我其实没有那么不同的。
懒得解释,在他眼里面,我一向就是那么个情感上的独夫。和热闹没关系,和拥挤没关系,和厨房的爆炒声没关系,和孩子的尿布更没关系,我就是一堆虚词串起来的,好听无实意。只能记在照片上,或是写在日记里。
他说全社会全学校全楼道我都不想知道,我想知道的事,他顿了顿,说,你好不好。我叹了一口气,说很好。他说怎么不跟我说陈画画去找你了。我说不是你派她来刺探军情的吗。他说你们要结婚了,是真的吗。我说目前还不是,等到是了,我会告诉你。我说我要收线了,十一点我要等庞坦的电话。
十一
校庆开幕了,校园里多了很都杂花乱树,人潮涌动,像一个大型的庙会。有些年纪很大的人停停走走,指认他们的前朝。草坪,假山,人事全非。我从图书馆前面走过,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居然是庞坦。他解释说老板派他来代表公司送贺仪的。他说是沛里的母校嘛。我说正好啊,晚上会放烟火。
烟花炸开在天空里,塑造一个短暂的花团锦簇着的银河。我说庞坦,为什么人要表彰永恒的时候都会选这样脆弱的物事。他的眼睛轻柔的拂过我的脸。他说你实在比你想像的脆弱。他说我有事跟你说,马来西亚我不去了,今天上午我已经跟沛里说过了。也许不值得但是我不管。他说你别说话,听我说完。不如结婚。
一直以来去马来西亚代办处是他心上的一桩事。他的周末不是全部用来约会的。
他说怎么了,你现在可以说话了。我说忽然听到你这么说,脑袋上挨了一闷棍,惊惶失措,给一分钟让我整理一下。他说好了,有一分钟了。我说在你的立场,可以要求我等你,你可能不信但是我会等。他说我知道,可我想自己成全自己,因为我很怕你会来求我成全你。
他苦笑起来,说怎么办,我实在比印象中爱你。
十二
我说你罗嗦什么,结婚没什么,不好还可以退货,依我的个性,过不了半年又是一条好汉。婚姻不好吗,你有了婚姻还不是随心所欲进退自由。他很软弱的回应说我是综合他人意见,总之不太积极。
他说庞坦真的很好嘛。我说当然,走不下去的时候他会给我台阶下。我说西奈也很好啊。他不甘心说我想她不若你了解我。我说也许,所以才当你是块宝。
他的语声变得低徊,他说那天在窗外面,我看见你擦了樱桃味的润唇膏,后来我一直想那是什么样的味道。
我说我挂电话了,我定了时间去看婚纱。
沛里,那一天的最后,我一个人对着镜子,尝了尝它的味道,并不怎样美好。
总之所有恋爱到了一定阶段,不外两个出路分手或结婚。结婚总是比较好的那个。也许因为他爱我,也许因为他有我一样的坏脾气,到委决不下才会真正决断。但总是一个确定的台阶,我不必仰着脸硬撑着咄咄逼人的强势,而一颗心惊惶失措,几近失路。
十三
李西奈说早说你抽了上上签,结婚好不好。我说抽了上上签的人还说不好,岂不是要被你打死。她说沛里跟我又在一起了,那个小妖精不要他了。她说最近结婚的人还真多,沛里终于要和我结婚了。我说那很好啊,恭喜。
他仍然每周给我电话,像以前一样。他说你好吗,我说很好,你好吗,他回答说很好,接下来补一句,庞坦呢。我说他也很好,你太太呢。他说西奈啊,她一向很好。语言贫乏到可怜,不必闪转腾挪。一两个回合,就各自走到了死路。李西奈说得对,一个人结了婚,果然就不再是个公众人物,变成了私有财产。不可以公然表示觊觎,只适合偷偷在心里窝藏。
捺住心猿,拘住意马,固守本分,总算都拥有一个得意缘。 -
作者:何夕
(一)
上午的菜场正是最繁忙的时候,我看着夏群芳穿过拥挤的人群——她的背影很臃肿。隔着两三米的距离我看不清她买了些什么菜,不过她跟小贩们的讨价还价声倒是能听得很清楚。从这两天的经历我知道小贩们对夏群芳说话是不太客气的,有时甚至于就是直接的奚落。不过我从未见过夏群芳为此而表现出生气什么的,她似乎只关心最后的结果,也就是说菜要买得合算,至于别的事情至少从表面看上去她是毫不计较的。现在她已经买完菜准备离开,我知道她要去哪儿。
这座城市的四月是最漂亮的时候,各个角落里都盛开着各种各样的花。气候不冷也不太热,老年人皮帽还没取小姑娘们就钻空在天气晴朗的时候迫不及待地穿起了短裙,这本来就是乱穿衣的时候呢。“乱花渐欲迷人眼”在这样的季节里成了不折不扣的双关说法。夏群芳对街景显然并没有欣赏的打算,她只是低着头很费劲地朝公共汽车站的方向走,装满蔬菜的篮子不时和她短胖的小腿撞在一起,使得她每走几步就会有些滑稽地打个趔趄。道路两旁的行道树都是清一色的塔松,在这座温带城市里这种树比原产地要长得快,但木质也相对要差一些。夏群芳今天走的路线与平时稍有不同,因为今天是星期天,她总是在这个时候到C大去看她的儿子何夕。
由于历史的原因,C大的校园被一条街道分成了两个部分,在这条街上还开着一路公共汽车。夏群芳下车后进入校园的东区,现在是上午十点,她直接朝着图书馆的方向走去,她知道这个时候何夕肯定在那里。同样由于历史的原因,C大的图书馆有两个,分别位于东西两区。实际上C大的东西两区曾经是两所独立的高校,用校方的语言来说这两所学校是合并,但现在的校名沿用了东区的,所以当年从西区那所学校毕业的不少学生常常戏称自己是亡校奴并只对西区那所学校寄予母校的情结。何夕严格来说也该算是亡校奴,不过何夕是在合并后才开始攻读C大的硕士学位,所以在何夕心中母校就是东区和西区的整体。
何夕坐在东区图书馆底楼的一个角落里静静地看书,不时在面前的笔记本上写上几句。
这时候有一个人正从窗外悄悄地注视着他,窗外的人就是何夕的母亲夏群芳,她饶有兴味地看着聚精会神的何夕,汗津津的脸上荡漾着止不住的笑意。我看得出她有几次都想拍响窗户打个招呼,但她伸出手却最终犹豫了。
倒是临近窗户坐着的两个漂亮女生发现了窗外的夏群芳,她们有些讨嫌地白了她几眼。夏群芳看懂了她们的这种眼神,不过她心情好不跟她们计较,她有个读硕士的儿子呢,夏群芳在单位了可风光了。想到单位,夏群芳的心情变得有些差,她已经四个月没有从那里拿到钱了。当然她这四个月并没有去上班,她下岗了,现在摆着个杂货铺,按照夏群芳一向认为合理的按劳取酬原则,她觉得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夏群芳在窗外按惯例站了二十来分钟,她的表情显得心满意足。我算了一下,为了这一语不发的莫名其妙的二十分钟夏群芳提着十来斤东西多绕了五公里路,这种举动虽然不是经济学家的合理行为,但却是夏群芳的合理行为。
其实今天夏群芳是最没有理由来看何夕的,因为今天是星期天,何夕虽然住校担星期天总是会回家一趟。不过他不会在家里住,吃过晚饭又会回学校。夏群芳知道在何夕心里学校比家里好,不过对于这一点夏群芳并不在意,只要儿子觉得高兴她也就高兴。夏群芳永远都不会知道此刻摆放在何夕面前的那本大部头里究竟有什么吸引人的东西,但很肯定的是每当夏群芳看到儿子聚精会神地沉浸在书中的时候她的心里就有一种没来由的欣慰感。这种感觉差不多在何夕刚上小学的时候就成型了。她以前就从不去探究何夕读的是本什么书,更不用说现在何夕读的那些英文原著。从小到大何夕在学业上的事情都是自己做主,甚至包括考大学填志愿选专业,以及后来大学毕业时由于就业形势不好又转回去读硕士等等都是如此。想起儿子前年毕业时四处奔波求职时的情形,夏群芳就感到这个世界变化实在太快,她从没有想到过大学生也有难找工作的一天,在夏群芳的心里这简直无异于天方夜谭。有个同事对夏群芳说这算啥,人家发达国家早就有这种事情了,说话的时候那人脸上有幸灾乐祸的神情。不过事实也肯定地告诉夏群芳的确没有一个好单位肯要她心中无比优秀的何夕,她隐约地听说这似乎和何夕的专业不好有关。不过在夏群芳看来何夕的专业蛮好的,好像叫做什么什么数学。在夏群芳看来这个专业是挺有用的,哪个地方都少不了要写写算算,写写算算可不就是什么什么数学嘛。夏群芳有一次忍不住把自己的想法讲给何夕听,但何夕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夏群芳的心中早就有了主见,自己的儿子可没什么不好,儿子的专业也是顶好,那些不会用人的单位是有眼无珠,迟早要后悔死的。夏群芳有时没事就在想有一天等何夕读完硕士后找个好工作一定要气气当初那些不识好歹的人,想到得意处便笑出声来。夏群芳有些不舍地又回头看了眼专心看书的儿子,然后才满怀踏实地欣欣然离去了。
-
2005-06-15
幸福的艾雅 by 花非花 - [阅读]
这个晚上艾雅的丈夫病了,没法像往常一样,晚上八点去他们的24小时便利超市接她的班。丈夫生怕半夜有人闹事或者抢劫,让在他们那做了一年多零工的中国留学生小力和南南帮一下忙,和艾雅一起守个夜。艾雅仔细回想起来好像还是第一次守夜,他们的店在著名的酒吧街上,常常是白天冷清,晚上却门庭若市,和一般的24小时便利超市比起来,有些特殊。
小力是个高高壮壮的北方男孩子,22岁了,在读大学二年级。算起来小力比她接触这个店要早。她刚来的时候,小力常问她,雅姐,你真的是上海来的吗?艾雅总说,是啊,怎么啦?很多次接触,熟悉了以后他才对她说出了理由。她一直记得那天的情景,小力抓着头发支支吾吾地说,老板说你是上海女孩子,还是大学毕业,原来是做白领的,我琢磨着,人家这么好的条件,能嫁给你么?雅姐,你和我讲讲,你是啥心态啊?那天说话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墨尔本一月盛夏的阳光把地面晒得泛起银光,艾雅听着小力的话,直愣愣的看着那片银光,不知道如何回答。停顿了一会,她伸手摸了摸小力的头,说,等你长大了,你就会明白的。说完了这句话,她觉得她的语气好像和小力是两代人似的,而其实,她只长他三岁。
艾雅抬头看看钟。九点了。店里零零星星来了几个客人,依然在店堂里徘徊挑选。她从冰柜里拿了罐可乐,侧身进了贮藏室,坐在两箱被叠起的瓶装饮料上面。她已经站了一整个下午,腿有些酸了。
乔治。过了晚上九点了,上海应该是六点,他应该下班了。不知道去哪吃晚饭,晚上又会去哪里。她把右手握着的可乐转移到左手,然后把冰凉的右手手掌贴在额头上,闭上眼睛,对自己说,艾雅,别想了,他一定过得很好。
她搁下可乐,站起来,到店堂里去。每次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会想起乔治,想起他的时候,她就会努力找事情去做,比如和丈夫说话,比如和客人做买卖,或者看电视,做家务。
可是这一刻,店堂里没有任何客人,小力和南南不知说到什么开心事情,脸上的笑容看起来挺欣慰的。
她只能转身回到贮藏室,坐下来。她又想起了乔治。
今夜,好像注定了这个男人,要从她的记忆深处走出来,扰乱一下她已经维持了八个多月的平静。
认识乔治的那个冬天,她22岁,即将大学毕业。那一天,她去乔治工作的那个商务楼的另一家公司面试,面试的时间是下午一点十五分,艾雅提早20分钟到了楼下,接近午后一点,真是商务楼中各公司职员午后返工的时间,大楼的电梯拥挤不堪。艾雅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挤上第四版电梯,她身后的那个男人显然也是等得非常焦急,紧贴着她的后背试图一起登上电梯。可是就在那个男人的两只脚都跨入电梯空间的时候,超载的显示灯亮了。那个男人很无奈地摇了摇头,退了出去。艾雅回头望了一眼那个男人,他朝她苦笑了一下,电梯门合上了。
一个星期以后,艾雅收到了那个公司的录取通知。那个七月,她成了那个的公司的正式员工。
那之后,艾雅经常在电梯里遇见乔治,有时候电梯里空空的只有他们两个,有时候他们和一大帮白领挤在一起。但每次遇到他,因为想起第一次的尴尬场面,艾雅总是低着头面对乔治。
他们相爱的时候,一次和乔治的一大帮朋友出去吃饭,他的朋友问起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乔治说,在电梯里总遇到一个女孩,见了我就脸一红头一低,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不知道犯了什么错。
他显然是忘记了他们最初的相见。艾雅后来提示过他,但乔治说那样的事情多了,早忘记是哪次。你们女人就是这样!今天是相爱的第几个日记都能精确地报上来,真不知道记这些为什么!
每两个相爱过的人都是一样的,在恋爱的最初,有过一段如胶似漆的甜蜜日子。艾雅再次回忆起来,依然深信乔治是爱过她的,深爱过,只是后来,不爱了。她不知道那是谁的错。
他们在恋爱接近半年的时候开始同居生活。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艾雅生平第一次和父母闹僵。一向保守厚道的父母,显然不允许女儿在婚前做出如此出轨的举动。激动的父亲大手一挥对她呵斥,你走了,就不要再回来了,我没有你这样的女儿。艾雅挺平静的,看着父亲在空中挥舞的那只右手,这些年来和父亲相处的点滴一下子都涌上心头。她没有说任何的话,走了。
那以后的近半年的日子里,艾雅和乔治过着平静而快乐的生活。每天下午艾雅早乔治半个小时下班,匆匆地挤公车往家附近的菜市场赶。在菜市场常会遇到些有趣的中年妇女,非常热情地教她如何挑拣蔬菜水果。她觉得和她们聊天挺开心的,她们常说她,生得白白净净的,不知道是哪家书生娶的新媳妇。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些话,艾雅的心里挺甜蜜的。
买完菜回到家,就开始换衣服煮饭烧菜。艾雅的好朋友很久以前就说,她一定会是个贤妻良母,那个时候大家都在学校里读书,听到这些话,她总会很害羞地脸红。其实艾雅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挺简单的女孩子,有时候听到女朋友们在谈论用什么计策对付男人,她总觉得匪夷所思。她觉得两个人若是在一起,就是真心对对方好,而不是和对方打仗,千方百计探究对方怀疑对方。艾雅十几岁的时候就一直想,她绝对不会轻易地恋爱,她要爱,就要认真地爱,爱一个人,就一直和她在一起,爱一辈子。可是别人都说,爱情不是那么简单那么美好的,和你想象的不同,不是你对别人好,别人就会对你好;不是有志者事竟成;不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是付出就有回报。反正所有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初中毕业老师要求背诵的真理、座右铭或者醒世格言,放到爱情的国度里,都不是百分之百行得通的。
那个时候,艾雅不信。
乔治大概在傍晚六点半到七点到家,他们一起晚饭。然后艾雅收拾碗筷,收拾屋子。乔治通常早于她一个小时左右开始看电视。他喜欢看些奇闻花絮之类的东西,每次艾雅看到他坐在沙发上看的津津有味,不时哈哈大笑的样子,总觉得他挺像个孩子的。有时候估计是看到写实在太出乎他意料的事情,会非常执拗地大喊他的名字,一定要她停下手中的活一起看,好像错过了是一生都会遗憾的事情。每到那样的时候,艾雅总是非常配合地在他身边坐下,安静地看完其实已经被叙述了一大半的故事,然后假装非常意外地说,怎么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哟!乔治便会连连点头。而离开的时候,艾雅总会在心里偷笑,因为她其实什么也没听懂。
每天晚上乔治唯一需要考虑的问题,便是第二天上班穿什么,从衬衣到皮鞋,他都要精心搭配一番。而其实相处久了,艾雅也熟悉了乔治的搭配规律,所以久而久之,乔治连这个问题也不需要考虑了,每天晚上艾雅都会为他选择好第二天上班的衣饰。
那个时候艾雅不太考虑幸福不幸福的问题,她觉得自己不是那种特别敏感感情丰富的女孩子。和乔治在一起以后,除了周末回一次父母家,其他大部分她的时间都奉献给了他。她读书时候的好朋友总是对此颇有微词,说她现在像个不停干家务的灰姑娘。她大学里有一个女同学,毕业没多久就嫁人了,住进了小别墅,开着跑车,在别的女孩子眼里,那个女孩子显然是值得羡慕的对象,她们都说,艾雅你不知道她有多幸福。
幸福吗?艾雅想,其实她自己也觉得她挺幸福的,和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觉得她活的挺累的,婚前同居遭人闲言碎语不说,还得每天伺候个男人,又没什么名分。可是艾雅觉得挺奇怪的,为什么自己在别人眼中好像是有些不幸的。
但她不想在乎那么多。她在一个黄色的N次贴上面画了一个微笑的女孩子的脸,梳着辫子,脸上有五颗雀斑,然后在下面写:幸福的艾雅。贴在自己办公室的电脑的保护屏上。
那一年艾雅的生日前夕,乔治问她要什么礼物。艾雅说,送我个戒指吧,多少钱的也好,什么样子也好。我想要个戒指。乔治又问她生日的那天想去吃什么,艾雅说,随便吧,或者还是在家里我煮了吃,不就是个生日嘛,到外面吃会很贵的,乔治说,雅雅你不是一直要我带你去吃哈根达斯吗?你生日的时候我带你去好吗?艾雅想了想,说还是不要了,哈根达斯很贵的。
生日的时候,他们去吃了必胜客。艾雅特别喜欢吃那些洋快餐,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她觉得特别对她的口味。乔治买了个小小的水果蛋糕给她,上面有她喜欢的草莓黄桃和奇异果。而他还是没给她买戒指,他说逛了很多时候,没有看到合适的,所以只能选了条项链。艾雅是有点失望的,但没有表示出来。好在那条项链也挺漂亮的,有一个小小的心型的坠子。乔治对她说,希望可以陪她度过所有的生日,希望可以相爱到永远。他们没去吃哈根达斯。
艾雅后来回忆起来,其实那天乔治挺沉默的。那天回到家里,他突然问她,雅雅,你是否曾经有那么一刻觉得,和我在一起挺冤的?艾雅站在那里,没说什么,哭了。
那一天,似乎是他们之间所有甜蜜的终结,是个分水岭。那一天之后,乔治对她逐渐冷淡。这一切来得那么快,她似乎还没来得及做好准备去接受,但已经由不得她了。
那时候,他们同居了接近半年。
过了那么久,艾雅依然没有想明白,是什么使乔治突然对她失去了兴趣,是厌倦,还是另有所爱。那个时候,艾雅并没有急着去探究过,她只是依然如此,每天煮好饭等着乔治回家来,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或者是不是回来。她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做,是不是想感动他,可是明知这个男人已经无法为她感动了,她为他做了太多太多,再多做一点,在他眼里根本也是微不足道,就像一个身家上亿的人,某天做了一笔生意赚了上百万,又如何?
可是艾雅不知道该怎么做。除了眼睁睁地看着乔治一天天地疏远她冷落她,她渐渐地意识到,她不知道该怎么做,是因为她其实什么也做不了。
乔治的生活改变了许多,也许是工作上有了些变动,他似乎不用准点去上班,所以他们之间,连以前一起去上班的那段共处的时间也没有了。艾雅觉得挺奇怪的,以前他们时常在公司的电梯上碰到,可是那段日子,无论她一天上上下下几次,都无法遇见乔治。在某一天出外买点心返回公司的电梯里,艾雅看着自己按下数字的手指,忽然有一种强烈的不祥感,她告诉自己,也许,你和他的缘分至此,已经散尽了。
选了一个不下雨的休息日,艾雅一个人去了杭州。她想去一个叫黄龙洞的地方,为自己的感情求上一卦。大学的时候艾雅曾经和好友去过那里,那个时候她的女朋友们都纷纷为自己的爱情、前途求签,她是唯一一个没有求的,那个时候,她觉得那些东西没什么道理。
原来真的像别人说的,女人天生就是宿命的。到了那样的时候,艾雅首先想起来的,是问一问命运,他们的感情到底怎么了,会变成什么样?那一天她抽到的是一个中签。那张签上写的是:自剪芭蕉写佛经,金莲无复印中庭;清风明月长相忆,玉管朱弦可要听;多病不胜衣更薄,宿妆犹在酒初醒;隔年违别成何事,卧看牛郎织女星。旁边还有两行小字:解曰:弦歌已消,春情难留,清风晓月,织女牛郎。
艾雅想一想,还是走到解签的人面前,那个人看了一眼她手中的签,对她说,小姐,过去的已经过去,不必强求了。
那是人生中非常灰暗的一段时间。艾雅第一次感觉到深深的绝望,原来真的像歌里唱的那样,努力爱一个人,和幸福并无关联。常常她在半夜醒过来,看着已经熟睡的乔治,心里的悲伤无法形容。是什么让她失去了爱她的男人?她不敢哭,她怕吵醒他。她也想过,可能是他的生命中出现了更可爱的人,但其实到底是因为什么,已经不是很重要了,他已经冷淡了,他们之间的一切,已经过去了。
艾雅开始试图摆脱长时间以来自己对乔治的以来。她找回了许久没有联系的大学朋友,希望把自己的业余生活安排得满满的,因而没有时间去考虑和乔治之间的事情。她的朋友显然对她的遭遇表示很同情,她们始终不理解为什么乔治如此对艾雅,她依然愿意无怨无悔地留在他身边。艾雅自己也不知道。她说,她是最爱他的,她想总有一天,他会忽然明白,其实她是对他最好的人。他们说,她在等待铁树开花。
其实艾雅知道并不是自己想的那么悲惨,她也许可以离开乔治,开始一段新的生活,找一个珍惜她的人。可是她不想,一个人一生能爱几个人?她觉得只有一个,真爱过,付出了的东西就再也收不回来了,给掉了,就没了。
艾雅深信那句话,一个人的一生,不过是几个重大的决定来决定的而已。她知道,做一个决定,往往是最痛苦的,而一旦做了决定,一切就此解脱。是否要嫁给现在的丈夫,这个决定用去她一个半月的时间。
那是一个比她大整20岁的中年男子,早年就独身前往澳洲,三五年后和在国内的前妻离异,至今孑孓一人。他是艾雅一个大学同学的远房亲戚,福建人,在墨尔本有一家“7-11”的连锁超市,还有另一家市中心华人餐厅的25%股份。他去上海旅行的时候在同学的家里遇到艾雅。他非常直接地请艾雅的同学转告对她的好感,并且直言这一次不单是来旅游,还想在这里找一个女孩子,愿意陪他去澳洲共度余生的。
简直是异想天开哦!艾雅的同学立即这么反映。这里的女孩子都出了名的现实,哪有这么年纪轻轻的就愿意跟着你这么个都半截身子骨埋进黄土的半老头去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
可是艾雅的确开始考虑了,是否就此远嫁,和一个陌生人,开始婚姻生活。因为知道她和乔治不会有结果,即使有一天他突然回心转意,重新意识到了她的好。在她的心里,已经有了一道伤痕存在了那里。她知道,只有时间和距离才可以使这道伤口愈合。乔治这个人,已经不可能付出任何给她,给他们的爱情。
决定远嫁的那一天,她去了一个著名的雅思辅导中心报名,移民澳大利亚,需要通过这个考试。报名处的那个女老师抬眼看了她一下,笑了笑,年纪轻轻挺有福气的,选了个潜力股嫁了吧?她站在那里,静静地没有说话。
那天晚上她和很多朋友一起去酒吧开了个PARTY。她的朋友平时就和她联系不多,居然十有八九都以为她是真的狠心抛开了和乔治的感情纠葛,想开了,一心去远方寻求幸福。她们干了一杯又一杯,艾雅从没去过那种地方,她好像忽然觉得,自己是应该快乐一点的,因为生活在别处,可能为她开了扇通往幸福的门。
那个晚上玩得挺晚的,艾雅和好几个朋友都喝得有些迷迷糊糊的。末了,还是那个介绍未来丈夫给她认识的朋友送她回家。艾雅记不清楚都发生些什么了,只记得到家的时候,乔治出来开的门,她的朋友明明双手都扶着踉踉跄跄的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另一只手,迎面给了乔治一耳光。这些明明都是她记得的。可是后来,无论她去求证乔治,还是她的朋友,他们都没有承认。
拿到签证以后,艾雅决定在一个月以后启程。在这一个月里,她会用前半个月的时间去辞掉以前的工作,也最后地和乔治生活两个星期。后半个月,她会离开乔治,搬回家里。
辞职的那一天,艾雅回到原来的座位整理所有的东西。她一眼瞥到那张黄色N次贴,上面的梳着辫子脸上有雀斑的女孩,和下面的那行字:幸福的艾雅。那是他们最甜蜜的时候她画给自己的,那时候她的心里充满了幸福的感觉,她告诉自己,幸福在每个人眼中是不一样的定义,只要自己觉得开心,就好。可是现在,乔治和她的关系,已经形同陌路。
最后一次去公司,为了未了的一些小小手续。从公司出来的时候,很多同事送她到电梯口,艾雅挺难过的,但是没有掉泪。经过了这一段,她开始渐渐地明白,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很多不同的人,但绝大多数,只能陪你走一段,并且永远没有再续前缘的可能。踏进电梯的那一刻,她没有回头。
电梯里空空的,下午二点才过,并不是高峰时段,一路从她公司所在的23楼下来,没有暂停过,一直到接近11楼的时候,电梯的速度开始放慢,艾雅的心里忽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电梯停了,门开了。
她看见了乔治。
那一刻,面对着他,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乔治也看着她,怔怔地,没有话语,两个曾经相爱的人,就这样沉默地面对着。不知道过了多少秒,电梯的门自动地合上了。
电梯继续下行,艾雅忽然想明白一个道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好也许有千百种道理,比如他是真心喜欢你,比如他想利用你,比如他想骗你。而爱过你的男人忽然冷淡你,也许只有一种可能,那便是,他已经不再爱你。是的,那好像是很浅显的道理。为什么她一直不愿意相信,无论曾经发生了什么,一个叫乔治的男人已经不爱一个叫艾雅的女人了,不爱了。
离开乔治的那天,天气很好。她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去买了很多东西,把冰箱填得满满的,她怕她忽然离开,她会没东西吃,会饿倒。填完了冰箱,又给他烧了一桌子的菜,忙到了下午五点多,她知道他要下班了,也许有那么些可能会准时回来。相爱过的人,有时候会非常心有灵犀。
艾雅拿了张白纸拿了支笔坐在桌子前,托着下巴想应该给乔治写些什么呢?她想了很久,却只写了几行字:
亲爱的小治:
菜冷了放进微波炉热一热。每个菜大概一分钟左右。
明天的衬衣和西裤熨好了,在床上。
下雨天别忘了带伞,淋到雨会感冒。
我走了,出一趟远门。你好好照顾自己,冰箱里有吃的。
永远爱你的雅雅
写完了这些,艾雅觉得挺奇怪的,原来她以为她写的会是:我走了,带着对你无边浩瀚的爱情远嫁了,今生今世我都只爱你一个人……诸如此类的话语。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给他留下最后的话语,竟然只是这些。
艾雅忽然想起来,她曾经对乔治说过一句话,小治,这世上一个人再爱一个人,无非就是我爱你这般,无论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你不知道我爱你有多深,现在不知道,将来也不会知道。
她回头看了一眼,合上门走了。
半个月以后艾雅离开了上海,她未来的丈夫提前十天就到达上海,把她接去那个陌生的国度。到悉尼转机的时候,她的丈夫忽然对她说,艾雅,如果你想走,现在就走吧,我知道像你这样城市里长大的女孩子,是很难定下心来跟我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一辈子,很多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一到这里人就不见了,跟我们这样的人,无非就是为了骗个身份,你如果也这样,我也能理解你,毕竟你比我小那么多,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嫁更好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番话艾雅忽然挺感动的,这样的一个男人,虽然对她的意图显而易见,但却能如此坦诚和宽容,忽然让艾雅感觉挺尊敬的。
来到这里已经接近九个月了,丈夫对艾雅非常好,一到墨尔本,他就对艾雅说,会好好珍惜她,好好对待她,她想要什么,她可以自己拿钱去买,不必过问他,才来的时候艾雅对这个城市挺新鲜的,时常去市中心购物,买一些她从小到大就喜欢的镶着花边的衣服裙子,可是后来不常去了,因为觉得没有机会穿,丈夫成天在店里忙着,很少带她出去应酬。
过了三四个月,她主动和丈夫提出去店里帮忙,因为每天闲在家里,总觉得日子那么那么长。去店里接触些礼貌的洋人,虽然和他们的对话只是简单的几句,但从他们的身上,可以看到许多积极向上的东西,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
她时常想念乔治,有次深夜无法睡眠,她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给他,过了很久很久乔治才来接电话,可是,她不知道说什么,拿着电话的手渐渐颤抖,乔治在那里“喂”了许多声,终于试探地叫了她,雅雅,是你吗?她听到他叫她的名字,慌忙地把电话挂断了。
她依然戴着乔治在23岁生日时买给她的项链,结婚的时候她的丈夫给她买了新的,可是她没戴。
艾雅想过两三年就要一个孩子,她想要一个女孩子,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给她穿镶有花边的衣服和裙子,给她梳长长的麻花辫子,带她去学画画和弹钢琴。
店里很静,外面好像开始下雨了。小力和南南不知道在外面做什么,会不会是睡着了。已经十点多了,艾雅忽然觉得挺累的,可是店里没有躺的地方,她走到店堂里,和小力交待了一下,就拿着车钥匙,准备到车里躺一会儿。
外面开始下雨了。艾雅打开车门坐进去,随手打开了音响。那是艾雅常听的一个华语电台。这一刻正在进行的,是一个类似于感情热线的节目。一首歌之后,主持人开始阅读听众的来信。
黄金海岸的慧慧,不知道这一刻你是否在维多利亚州,是否可以听到我们的声音。你的来信我们收到了。你说,和你相恋了九年的男友在两个月前离开你了,看得出,你非常地伤心。是的,当爱情终结的时候,昔日美好的点滴都会化作万箭穿心,你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有过的诺言,都不见了。可是生活,还要继续。慧慧你只有二十岁,等你再长大一点,你就会明白,幸福的定义其实一直在变,每个人对幸福的看法,以及一个人在不同时候对幸福的看法,都是不一样的,也许愈合这一段心伤,需要很久很久的时间,但是不管需要多久,相信你总会好的。慧慧,常去海滩走一走,听一听大海想传达给你什么讯息,你会开朗许多。记住,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一切都会过去的。
一个人静静地听完这一段广播,艾雅按下了关闭音响的键。幸福,似乎是全世界所有女性都在反复追寻的东西,无法停止讨论的话题。看着汽车前面的窗玻璃被雨水一点一点地打湿,她忽然又想起了那张黄色的N次贴,上面她画的女孩子的脸,和她写的那行字:幸福的艾雅。她问自己,那时候,她是真的幸福吗?那么,现在呢?
她从车里出来,跑着返回到了店里。小力和南南看起来都挺疲惫了,她让他们到后面去休息一下。
在亮堂堂的店堂里望着窗外的黑暗中不时开过的车辆,她在心里说,黄金海岸的慧慧,总有一天你会懂,幸福到底是什么,等你真的长大的时候。
“小姐,请给我一包winfield super mild香烟,谢谢!”一个高大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面前。艾雅回了回神,朝放香烟的架子上望过去……
By Eucaly:
终于将花非花这个名字发表的全部两篇文章收藏而来。开始相信,她写的,是她自己。
Escape,从名为“彼岸”的海外华人社区看到转载,漂泊,这,大概是她理想的结局;幸福的艾雅,从好友传来的扫描版,字字句句地敲打下来,终于要相信,她在写她自己。都是,为一段受伤的爱情走到荒凉的深处……
Escape,文字干净简洁,是符合理想的模样,是愿望的模样,想象中的一切,总比生活,要来得干净的;幸福的艾雅,琐碎,反复,甚至,要怀疑起来,这是她的日记。
说不清为什么喜欢这篇文章,看过许多遍,发现许多不能去深究的细节。却仍喜欢,最喜欢,也许是艾雅留给乔治的那封信。
让人难过的女孩子。
攒够钱到墨尔本玩的时候,去寻找中心区的一家7-11…… -
2005-05-23
失散的雨水 by 龙竞 - [阅读]
然而我一直牢记着你还是一朵云时的样子,那时我们都是孩子。在那个孤立无援的迷路深夜,你站在大槐树下说我们以后会是最好的朋友,会一起长大,一起变老。
失 散 的 雨 水
文/龙竞
1.
若不是杨哲,唐米便不会重遇苏泰修吧。
唐米隔着灰蓝灰蓝的玻璃窗看天空,几只鸟无声无息地掠过,那些柔软的云继续自由舒卷,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她继续喝水,努力平静下来。嗯,的确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可是桌上那张杨哲留下的便条——“唐米,我找到苏泰修,回电给我。”又千真万确地标识着苏泰修十数年来的首次现身。
唐米绞着手指,咬着嘴唇,食指伸了伸,还是缩回来。
杨哲,我不知应该怎样面对苏泰修。
唐米忽然觉得自己有点言不由衷,在无回应的状况下年复一年地写着交换日记,如同一场与空白的约会,收件人是个失踪的人。如今这个失踪者像片树叶一样砸下来,虽然他的出现在预料之中,但唐米还是忍不住惊慌了。
她不禁怀恨起杨哲,仿佛看见杨哲抱着胳膊靠着对面的墙,对她促狭地笑。
2.
那一年的秋季,路边悬铃木叶落满地。杨哲对她说,苏泰修真的那么重要吗?你爱上的只是你自行造出的影子。
那又怎样?关你什么事?十七岁时的唐米,颇有些忿忿的腔调。
杨哲大笑着拍拍她的头,唐米,我会帮你把他找出来。
两年后,杨哲真的找到苏泰修。
当然,用了一些小手段。杨哲把唐米对苏泰修的记忆拍成了一支洗衣粉广告片,屏幕上两个小孩一起放风筝,大片的向日葵田与高飞的纸鸢,煽情到不行。片尾在晾衣绳上挂了两件情侣衫,一件大书苏泰修,另一件打了只大大的问号,蓝莹莹的字。那晚唐米缩在沙发里见到这支广告时都惊呆了。
杨哲说,我没有把你的名字写上去,是因为我不能确定苏泰修是否记得你。
唐米垂下头,一言不发。咖啡馆里四面俱传来窃窃私语的声音,不远处清洁小妹拎着荷兰裙子爬上木楼梯发出咚咚声响。
是啊,你怎么能肯定他还记得你。唐米对自己说,声音小到连杨哲都听不清。
苏泰修果然出现。
杨哲在电话那头对唐米干笑,说,这家伙长得还挺标致,在清水街开了间画室。呃,还有啊,有关于你的事,我对他只字未提。
临挂电话时杨哲又说,如果你不能确定他还记不记得你,不如重新认识他一次好了。
3.
唐米写给苏泰修的交换日记累积了六大本,每一本都是沉厚的重量与各样的心事。多年来唐米从未停止过每天在日记里对苏泰修述说一些零零碎碎的生活。那些自小学时代开始的日记,从稚拙文字与生嫩笔绘到少女清浅又单纯的心事,包容下唐米这半生的轮廓与走向。
杨哲说唐米啊,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苏泰修更像个神甫,整天听你罗罗嗦嗦。
唐米笑说那又怎样?关你什么事?
杨哲就跳过来捏唐米的脖子,大叫死丫头你呛得很呐。
若说苏泰修是贯穿唐米人生的溪流,杨哲就像唐米头顶上空盘旋的风。
风这种东西,越是想赶远点便越是容易扇出更大的风。
4.
那天唐米特地多乘了二十多分钟的巴士,在清水街停。她穿着粉红色的花裙子从车上跳下来,跳进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这座城,这座苏泰修与唐米共同生活的城,原来这样的大,大到令唐米站在巴士站上茫然,不辨东西。
原来泰修你,一直生活在城的另一边。
一转头就看见苏泰修的画室,一个男人站在门前空地上给油画框子绷画布。
唐米在认出苏泰修的一瞬间想起了泰修小时候的样子。小泰修穿着蓝白横条的T恤像个小海军,戴着红色的棒球帽,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一条缝,嘴巴咧得很大,很爽朗。可是远处墨绿色木门前那个忙碌着的男人,年轻,安静,有从容不迫的气质,因为工作时的神态十分认真,而显得有些迷人。
这个因为阳光充盈而显得十分温暖宜人的下午,唐米一直站在巴士站。只是,似乎哪一辆车到站都与她无关,她任凭那些巴士匆忙驶来又匆忙离开。这个长久的时段,唐米用来观察这条贯穿她生命的溪流,看他拎东西时的动作、跟旁边的人说话、为找一管胶水而在箱子里翻来翻去。那时的阳光很烈,唐米忽然觉得心里渐渐充盈起温暖的满足感,她抬起手把头发别到耳朵后面,眯起眼睛正对着太阳,也正对着苏泰修的方向,轻轻笑起来。
泰修,你看现在,我离你这样近。她自言自语。
唐米未再有更多的举措,只是一味地站在红底白字的Bus Stop招牌下,背对着苏泰修,偶尔很快地回头看一下苏泰修的背影,又怕人发现似的,将目光迅速地收回来,而后对着正前方傻乎乎地微笑。
许多人路过,许多车辆通过,这些本来无关的物什,在那个下午仿佛都被温煦的日光刷上了一层幸福的颜色。
5.
唐米买来一盆向日葵种在阳台上。因为季节适宜且水份充足,很快发芽抽苗。唐米有时站在阳台上,面对着铺天盖地的阳光以及身边那盆初生的向日葵植物,收衣服的动作就像收起所有的心事。
唐米想着,等你长出第一只花苞,我就带你去见泰修。
向日葵的叶子向着阳光,却没有开花的意思。
6.
唐米在日记本里一遍又一遍地策划着与苏泰修重逢的场景——比如在咖啡馆;比如在大街上;比如在巴士上;比如成年苏泰修认出成年唐米,彼此欣喜地拥抱,她用重逢的欣喜泪水沾湿他的衣襟;又或苏泰修自她面前无表情地走过,徒留她一人强撑着镇定自若,内心里无比落寞……
这些场景偶尔猝不及防地闯入她的梦境,清晰得令她分不清梦境与现实,在沉睡中因为各样不同的结局而欣喜或哭泣。
醒来时,天花板雪白,晨光初露的窗外。她将手探入枕下,触及崭新又厚重的日记本。她闭起眼睛,泪水缓慢地自眼角滑过鼻梁路过紧闭的另一只眼无声地隐入浅发。她想着,不如明天去见泰修吧,无论他是否记得我,都告诉他我是唐米。
只是,倘若他全然不记得唐米的存在呢?唐米每番为重逢而下的坚定决心在遇到这个问题时都会变得不堪一击。
唉,倘若他全然不记得唐米的存在呢?
7.
“笨蛋,你不会重新认识他一次?”杨哲狠狠地用手中的筷子将面前碗里的菜戳得稀烂,望着桌子对面垂着头的唐米,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可是……”
“可是可是什么?”杨哲恶劣劣地截住唐米的话头,“你写那么多日记不就是为了不要忘记他?你等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这一天么?”
“……”
“你这个笨蛋,气死我了。”杨哲忿忿地将筷子拍在桌上,其中一根飞速地弹起来以谁也没有预料到的方向落向地板。
“呶,你和苏泰修就像这双筷子,分离可能是因为身不由己,”他伸出一只手指,按住桌上剩下的那根筷子的尾巴,“但重逢却是很简单的,你只需走过去就可以。”说着,杨哲挪动手指,啪嗒一声,那根筷子也干干脆脆地落向地板。
唐米自桌子边缘探出脑袋望向地板。那双相亲相爱的筷子,筷尖儿彼此靠近。
唐米的眼睛湿润了。
8.
唐米在城的另一边找了一份兼职,教小孩英语。每周四次,每回都会路过清水街的那个巴士站。巴士载着唐米摇摇晃晃地穿越这片城市,她便这样摇晃着想念苏泰修。巴士在清水街站停留的时间只有几十秒钟,每次她张望苏泰修的画室,至多只有这么几十秒钟。
唉,泰修仍不在。唐米在心内叹了口气,坐在巴士窗边呆呆地看着那扇墨绿色的门,有些沮丧。转过头来,却看见苏泰修走上巴士,从裤兜里掏出硬币丢在投币箱里。
朝思暮想的人突然出现,令唐米猝不及防地脸红,身体也突然僵硬起来,呼吸停止。
苏泰修向着她坐的方向看过来。
苏泰修只是轻淡地扫一眼,唐米心中便慌慌然如同着了火,急忙转过头去看窗外风景。他走过来,越来越近,唐米的胸中哽着一团硬物,窗外炎热的风一直烧到耳朵根。
苏泰修坐在了唐米的前排,是背对着的角度,从而唐米可以大胆地观察他。那样近的距离,几乎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气息,好像伸出手去,就可以触到他头发的温柔。但她并未有更多举措,只是一味地坐在苏泰修身后望着他清洁明朗的发际,流畅简略的肩线,这些她都看不够。
唐米安静地坐在座位上,察觉到自己颇享受与苏泰修同乘一辆巴士的感受,她轻轻笑起来。窗外风景如水流过,唐米在心内微微叹息:“泰修啊,你真的没有认出我。”
9.
杨哲随手捉起一本广告册猛拍唐米的脑袋:“笨死了笨死了你,走过去对他说你是唐米,会死啊?”
“……”
10.
那么,明天,一定要去见泰修,告诉他我是唐米。唐米这样想着,将自己蜷在被窝里,下巴抵在棉被沿上,一双眼睛望着窗外阳台上的那盆向日葵。
大片月光自天空流泻而下,倘若此刻向日葵开花,它要面向哪里?
11.
唐米站在苏泰修的画室里,正是黄昏时分。
苏泰修不在,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孩领着唐米参观那些墙上的画作。
唐米在看到一幅有关向日葵田的钢笔速写时激动了起来,手指在画框玻璃上抚了又抚,几乎哭将下来。这不正是儿时的那片向日葵田吗。这张看起来陈旧的、颇有些年头的钢笔速写,如同一张清晰的黑白胶片,与唐米回忆中无数次出现的向日葵田全无差别。
“这件是非卖品。”一个男声在身后响起。
唐米诧异地侧过脸去,苏泰修身着浅驼色针织套头衫与宽大的灰绿色灯芯绒裤,双手插在裤兜里,以气定神闲的表情望着她。
经年累月沉淀析出的大量感情瞬间排山倒海地涌入唐米全身,在喉头积成一只极硬的疙瘩,她嘴巴张了张,还是什么也没说。
她快步逃出苏泰修的画室,全然忘记自己将那株向日葵遗落在了苏泰修的窗台。
12.
“我,对,你,完,全,失,望!”杨哲捏着唐米的细脖子一字一顿地说,神情像个种出了萎瓜的老农,一脸的痛心疾首。
“没错,我对自己也很失望。”唐米木然地望着地板。
“而且我想我再也不会有勇气走进他的画室。”未及杨哲回答,唐米又说道,“我猜他一定还记得那片向日葵田,但我害怕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当年的我。我无法应对他已经忘记我的事实,若是他真的已经完全忘记,还不如我什么都不知晓。我不要知道,无论是好的结果还是坏的结局,统统不想晓得。像现在这样,写写日记,能经常看到他,不也很好吗?”
“为什么逃避?唐米,你说啊你。为什么要为难自己?为什么不为了自己的幸福试着努力?”
唐米将脸抬起来,眼睛直视杨哲,一字一句地说:“什么是幸福?什么是逃避?杨哲你不也说过‘与其遭受失恋,不如不要相恋’这样的话吗?”
“我,我,我……”杨哲张口结舌,“那是因为被我爱着的那个家伙,傻乎乎地十数年如一日地爱着另一个人。勿需相恋,我就知道自己的结局必定是失恋……”
唐米迟疑片刻,探过头去满腹狐疑地盯着杨哲的眼睛看:“哗,你说的那家伙……不会是我吧。”
“喂喂!唐小囡同学!”杨哲摆出很酷的样子,“你知道的,我只对性感钞票和惹火女郎感兴趣,你你你,你这种柴禾妞……”杨哲手心全是汗,纸杯被捏成纸团。
“哎,说了不要叫我小名啦,我满二十岁了。”
“唐老囡。”
“真是够了。你欠扁啊!”唐米望着杨哲一脸古怪又臭屁的表情,皱着眉捏起拳头,在杨哲鼻子前面飞了飞,终是虚晃一枪自杨哲眼皮底下斜掠而过。
总是这样,有杨哲在,唐米再低落的心情都会缓慢地好起来。
13.
苏泰修在巴士上对唐米招手,微笑。
而唐米,在看到苏泰修的一瞬间紧张起来。手足无措,慌慌张张,只是一味地将脑袋垂到胸前,假装没看见。而苏泰修似乎并未在意她的闪躲,径直走过来坐在她身边的空座位上:“我店里的小妹说那盆向日葵是你的。”
唐米将头垂得低低的。
“早知道会遇见你,我就把那盆向日葵带出来还给你了。我不太会养花,万一养死了罪过可就大了。不过你放心,目前来说它还没死,而且已经开花。若是有空,你来我画室取走吧。”
“嗯。”
沉默。两人都有些困窘。
少顷,苏泰修一双手搭在前方椅背上轻轻地打着拍子,说,“看得出来你很喜欢向日葵。”
唐米略略抬起头来,仍是不敢看苏泰修,只是偷偷望着苏泰修的一双大手。
苏泰修忽然浅笑着,偏过脸来看着唐米。“不过很遗憾那幅画是非卖品,算是我很重要的私人收藏品吧。不如下次我影印一份送给你。”
“那……那幅画对你是有什么特别意义吗?”唐米挣扎着鼓起勇气问道,随后又万分后悔,觉得自己十分唐突。
“嗯,那幅画是我女朋友画的。”
“说起来也很有趣,我和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我九岁,她更小,估计只有六七岁。我们一起在向日葵田里放风筝,风筝是她的。那时父母亲不在我身边,我自己又不会扎风筝,或许是……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便越是期盼吧,我的最大愿望就是像别的孩子那样放风筝,在田里跑。”
“那天我一个人坐在田埂上看别人放风筝,发呆。她举着一只比她人还高的大风筝,跑来说要跟我一起放,我开心坏了。我们一起在田里跑,她跑跑就跑不动了,总是摔跤,我就背着她在田里跑,风筝飞得很高……”
“你知道结果怎样?结果我们跑得太远,在田里迷路了。等到大人们在向日葵田里找到我们,已经是下半夜。此后我们就再未见过面,我只知她的乳名叫小囡,她家在哪里,年龄有多大,统统不晓得。”
唐米的头越垂越低,长发遮住泪流满面的脸。
“后来我常去那片向日葵田,可我再没见到过她。想见却怎样也见不到,唉,我甚至开始怀疑她的真实性。呃……我的意思是说,她简直就像……就像……一张梦境中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图片,无论我醒着还是入睡,都无法分辩她是真实出现过的人……还是我为了打发寂寞童年而幻想出来的某个形象。”
“我用了很长时间,努力令自己确信她只是个虚无的想像。可是有一天,我在大学同学的素描册里看到那张速写。画里的景色,包括画里的那棵槐树,都与那片向日葵田景色全无二致。于是我找到这画的作者,也就是我的女朋友。”
唐米轻轻叹了一口气,努力以平静的声调问道:“那,她还记得你吗?”
“她不记得了,必竟当时……她太小了吧,她连缠住风筝线的那棵槐树都不记得了。不过,我确信她就是那个小女孩,她的乳名叫囡囡,她喜欢那片向日葵田。”巴士摇晃,苏泰修一双眼睛望着远方,温柔地笑,“再说,除了她,还会是谁呢?”
14.
“泰修啊,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两滴失散的雨水,来自同一朵云,可是在坠落的时候没有牵牢彼此的手。或许我就在离你不远的地方,只是,我们都变了,彼此相遇却擦肩而过,难以辨认曾经熟悉的对方。然而我一直牢记着你还是一朵云时的样子,那时我们都是孩子。在那个孤立无援的迷路深夜,你站在大槐树下说我们以后会是最好的朋友,会一起长大,一起变老。
这些,原来你还记得。”
唐米将日记本合起来,眼眶红了。
窗外,瓢泼大雨。
15.
又是秋天。那些树叶安静落下,铺就一张暮秋花纹的粗糙地毯。
唐米走在杨哲右边,一路上用脚尖踢着石子,活泼的石子在落叶堆里一路跌跌撞撞地蹦过去,未及多远便被落叶淹没。
“真像一出真假公主的戏。”杨哲叹息。
唐米慢吞吞地走着,什么也没说。
“你就这样放弃?”
“嗯。”
“不如我去告诉他真相?”
“不要!”唐米停下脚步,抬起眼睛盯着杨哲。
“为什么为什么?!”杨哲忿忿地踢起路边一只易拉罐,那些落叶因为受到惊扰,再度飞起又静静落下。
“不为什么。”
“神经!”杨哲转身大踏步地走,将唐米抛在身后。
唐米双手插在大衣兜里,望着杨哲的背影轻轻微笑起来:“何必呢?获知他始终存留着有关我的记忆,且与我一同期盼着重逢的来临,这就已经足够我满足了。何况任我们多么努力,也无力避免重逢时出现的任何一个失误。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对真相了如指掌,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认清谁是自己曾经失散的雨水。就算我表白又能怎样?那厢新的相遇已经开始,我若重去拉他的手,她便成为他新一滴失散的雨水。我放弃,是因为他已经获得适合的幸福。”
这些话,杨哲没听见。苏泰修也不会听见。
又一片树叶落下,哗啦一声轻轻砸在唐米衣领上。唐米将身子微微前倾,那树叶自唐米肩上缓慢滑下,落入无数枯叶之中,瞬间便再分辨不出 -
2005-04-27
关于那些未曾说出口的事 by 朱品燕 - [阅读]
关于那些未曾说出口的事
文/17楼的vv(朱品燕)
一 紫簪:有时候我们的爱情,真的,也不过就是一瞬间的电闪雷鸣。
2003年,我的生命中有两桩大事,一件是大学毕业,另外一件,便是爱上尘寰。
就算很多年以后,我想我依然会记得那个刻骨铭心的四月午后。在学校对面的地下通道,阳光自第六级阶梯开始隐没。是一个明暗交替的清晰界限,我记得那样清楚,他往上,我向下。他的脊背挺得笔直,是一贯低头的淡漠姿势,细碎刘海垂落,遮住他半边面孔嶙峋的骨骼。他的身躯都还陷落在黑暗里,但因迈步幅度而约略摆动的额头上,已经有最先抵达的地面阳光,浅浅金色,温暖闪烁。然后他停下来,就是在自上而下第六级的阶梯上,他停下来,对住脚底看了一会,整个身子蹲下去。我看到他的面前,有三只懵懂仓皇的小狗。
神情麻木的老人,面孔是粗砺的古铜,蜷坐在宽大石阶的最右侧。看了一眼他手中捧住的白色小狗,颤巍巍地比出三个手指头。他未曾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举止,从钱包里抽出钱,利落地付了帐。然后就小心翼翼地将那纯白色小生物抱起来,贴近自己的胸膛。
我站到他的身边,亦满怀友善地朝它观望。小小躯体有一点点瑟缩,但是神情乖巧温顺。我用手指点它微微湿润的冰凉鼻尖,轻轻地笑出声。他突然就转过脸来看我,是一张叫我措手不及的浅淡笑脸,带着与有荣焉的骄傲。他对我说,你要不要抱一下。
那是一个我如此陌生的顾尘寰。温柔地,欣喜地,沉郁嗓子可以湿润地掐出水来。他在四月春光的半明半灭里,抱着一只狗,对着我笑,好象手心里已经聚拢了全世界所有的珍宝。他的牙齿那么白,正午艳阳在那一刹那劈啪做响,如碎屑般溅落于他的眼眶。我的一只手在身后握紧成拳,听到有风声暗自涌动和血液扑扑流窜的声音。他的笑意像仲春南方一场兜头而来的充沛阳光,躲不掉了,所有心头防备都是一张脆弱的纸,轻轻一捅,丢盔弃甲般的碎裂,我直直地凝视他,微笑着点头,然后眼眶里突然蓄满了泪。
我22岁的初初萌生的爱情呵,虽然来的有点晚,却终于还是在那个仲春四月的寂静午后,在地下通道的明暗交接处,在他澄澈如孩童的笑脸里,辛酸而迅猛地到来了。像枝头一朵昏昏沉睡的蓓蕾,终于在花季的末尾,陡生的力量从根部滋长膨胀,终于,拼尽全力,啪地一声,开放。
这个同学四年的男孩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宿舍卧谈的话题。他的神秘和疏离,他的沉郁和镇定,他喜欢坐在窗口的位置,用黑色的炭素笔作笔记。下课铃声一响,便合上书本匆匆离开。他对着电脑敲击键盘的时候,神情肃穆,心无旁骛。他独自一人住在校外,大一拿特等奖学金,大二入选学校的研究室,大三开始在本市一家企业做兼职。他的身躯,总如标枪般挺得笔直,瘦削面孔,窥看不出悲喜动容。他不参加集体活动,不热衷班级娱乐,他的一双眼,自刘海掩映里,对焦于虚空。我亦有时候会想:他会笑吗,他会爱吗。他会专专注注地看一个人吗。他像坚硬寒冷的一块冰,他会融化吗。
可是我终于看到他笑,心无城府的,无限满足的,将一只小狗小心翼翼地放进我的怀抱,所有嶙峋的棱角都已经融化,我甚至闻到他身上温暖而潮湿的味道,我自他干净温存的面容,分明窥看出了满盈的爱。
他爱上那只雪白的狗,而我,爱上他。
年级的毕业晚会,在学校A段的礼堂举办。人很多,气氛在最最起初像一处繁茂的菜市场。楼上楼下,连过道里都塞满了人。声浪汇集起来,像一股涌动澎湃的潮水。我坐在正中的第三排。因为四年来一直都是校会文艺部的主干,所以如今轻而易举地受到了优待。周遭很粘稠,节目很精彩,互动热烈。四处大灯,亮如白昼。可是我静默微笑,心不在焉。
终于等到8点20分,一个利落的休止符,所有的光亮在那一刻毫无预兆地熄灭。我在急速扑入眼眶的一蓬黑暗里,突然感觉呼吸的梗塞。一束小小追光打在舞台中央,吉他琴弦开始拨动,人群在一刹那的震荡之后,变成鸦雀无声的寂静。然后歌声响起。
他没有开场白,歌声是所有想要倾诉的语言。过往青葱岁月的句点,我们人生起初那场澄澈而忧伤的爱恋。此去经年,表白过的,都已止息,未开口的,都会沉默。青春是一本合上的书页。可是要怎样的悲怆躬身,才能同我们的旧日作别,渐行渐远。
是我很早就听过的旋律,在午夜的收音机里,叶蓓嘹亮如雨水的忧伤,老狼沉郁沙哑的呢喃: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都是年轻如你的脸,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他一个人坐在台上唱,所有的人屏住呼吸在台下听。吉他和民谣,是我们青春最后永不能平复的伤口,就像我们曾经的那些执着而艰难的热爱。他唱完最后一句的时候,琴弦还有微微震荡的余音,他垂头静默的姿势犹如沉溺的雕像。时间在那一瞬间,防若凝滞成永恒。然后他终于站起来,在微弱的灯光里,朝台下鞠躬,退场。这样高傲而忧伤的少年呵,将熔岩般的热情封闭在淡漠的表壳里,我最美最好的时光末梢,唯一一个爱上的人呵。在整个礼堂如云朵般乍起的掌声里,我的眼泪骄傲而悲怆地落下来。
我跑去后台,他刚离开。我急忙推开后门追出去,五月的夜风,暖煦醺然,有花朵沿路盛开。纯棉裙摆在小腿处晃荡纠结,我捂着心口喊他的名字,顾尘寰,等一等。
他停下来,转过身,视线是一簇清凉的月光。世界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银白古朴小路,宛如时光河流。我就这样一路逆水而上,来到他的身旁。我有那么多的话要和他说,像有无数细碎的气泡,在吼管处争先恐后的尖叫,可是我张开了口,却发现自己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二 蔚蓝:这么多年,他终于由一个陌生人,告诉我他所有还在履行的从未放弃的诺言。
2003年的年末,我接到一记陌生的电话。是一把温柔女声,彼时,我甫从大会议室推门出来,将滋滋做响的手机贴在了耳朵边。
茶歇间里有一排宽大透亮的玻璃窗户,我站到前面去,因电话那头支离破碎的描述,微微地簇起了眉。整个城市刚刚平息了一场大雪,天空晴朗,北京冬日阳光,有慵懒浑厚味道,高楼下连绵马路,人群如蝼蚁营役忙碌。我伸出一只手轻轻按压自己的太阳穴,终于点头说,好的。
T85列车,自暮色弥漫的北京站拉响汽笛,出发。抵达南京时,早上五点不到,天的底色仍是乌黑,有些微柔弱的白色晨光,于明暗交替处蠢蠢欲动。南方的寒冷与北方不同,温度虽始终未曾有零下几十的骇人,但它的这种寒,带着沁人的湿意,息息簌簌地,在骨骼血液中游走流窜,初初还不以为然,俄顷,便是浑身齐齐翻滚的寒。这种阴柔的侵蚀,比之北京铺天盖地扑来的剧烈,如果要我选择,我宁愿热爱后者。
我将衣领竖起来,只提了一只包,走向出站口。已经有一些早起的人们聚拢在前方守侯,或者是旅客的家人,或者是接待的朋友,亦有沿路拉客的出租司机。我走到前面的时候,再次听到那把细弱温柔的女声,她唤我的名。她说,林蔚蓝,我是苏紫簪。
她看着我的眼神有一点点惘然,然后如梦初醒地朝我微笑,谢谢你能来。
车子在凌晨无人的街道上奔驰,有些时候,我会觉得这一南一北的两个城市,有一些共通的贯穿气息。都是这样古朴的陈旧的,带一点点历史残渣的风霜,有经历年月动荡后深沉宁静的沧桑。城市的道路,是延伸静默的伤口。我们的目的地,是尘寰的住所。
她一边掏出钥匙开门,一边温婉同我介绍。自他大二搬进这里,便一直未曾离开。窗帘桌布都是他亲手挑选。不大的一居,摆设却错落有致。处处是干净的层次分明的蓝,我一路随她自客厅走到卧室,然后看她蹲下身。她仰起脸对我说,就是它了。
一只蜷缩的狗。毛色纯白,趴俯在地毯上。因她手指的拨弄,慢慢地仰起头。在我的视线同它碰撞那一刹那,我突然觉得胸口处泛起大块大块郁结的痛。是那样漆黑透亮的眼,仓皇和绝望都显而易见,在岁月恢弘手心,卑微而柔弱地,因措手不及的未卜遭遇,而微微颤抖。它的眼,深深凝视我,然后迅速蒙上一层浅浅的泪膜,细碎的波光闪烁,居然泛出微微的蓝。
这就是尘寰爱若性命的一只狗,亦是他出国前,指明要她转给我的礼物。
我小心翼翼地将它捧起,充满爱怜:我连夜这样披星戴月的赶过来,就是为了接你吗。
尘寰把它买回来的时候,它还很小。他天天拿奶嘴喂它,像照顾自己的子女一样。恨不得每时每刻都将它带在身边,生怕它因为年纪太小而出事。我从未见人会这样去对待一只狗,下雨天一定是先把外套脱下来包住它,饥饿时也一定要先替它做好晚饭。睡觉的时候,常常因为听到它一声嘟囔,就立刻从床上跳下来。他那样爱它,它生病的时候,他日夜不合眼的守着它,把它抱在怀里,请求它好起来。他对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一贯泰然处之,甚至包括他自己。可是这只狗,像一只锐利的箭,洞穿了他的心脏。他甚至会有一些时候,对着它痴痴地发呆。
她站起来,继续微笑着叙述,有那样多的人,渴望着得到尘寰的爱。可是他却毫不保留地将自己所有的热情和眷恋,都给了这只廉价的狗。她的声音突然顿住。我回过头看她,她使劲地咬住嘴唇,有时候我会自欺欺人的想,他虽然不爱我,可是他也不爱别的任何人,他只是爱上了一只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可是为什么,到了最后,他要亲口来让我明了所有事情的真相。她细瘦的手指绞在一起,因为用力而泛起青白,眼睛似要看进我的灵魂里面。她问我,你知道这只狗叫什么名字吗,它叫林蔚蓝。
九点开始熄灯,整个车厢突然陷入黑暗。我将身体折起,背抵住身后的墙,把旅行包摆到腿上,然后轻轻拉开拉练。它在里面,我从来未曾见过比它更懂事的狗。温顺乖巧,一双黑夜里熠熠发亮的泪眸。它或许饿了,或者是渴了,可是它一声也不吭,只张大了眼,忧伤的看着我。我抚摩它,一遍一遍,然后自外侧的口袋里摸出买好的熟牛肉,它吃东西的时候,也不发出任何声音。虽然因为饿,吃得有一点点快。潮湿冰凉的舌头,偶尔舔过我的掌心,涩涩的粗糙,我唤一声它的名字,林蔚蓝,然后眼眶里突然如落入巨大沙砾。
1992年,尘寰在操场后的角落里找到我。放学后的校园,一片寂静。惟有始终不知疲倦的聒噪蝉声,隐隐窜入耳膜。我的身体蜷缩,头埋在膝盖里面,双手紧紧地环住自己,眼泪是暗地崩溃的河流。他站在我的面前,挡住了最后一抹残余的阳光,却不说话。要过了许久,我才能故做镇定地抬起脸来,你是来嘲笑我的吗。
他突然跨大一步上前,伸出手,用力地擦拭我脸上犹带的泪痕,11岁的顾尘寰,个子还没有我高,黝黑瘦小,可是他手掌的力气那么大,笨拙地在我面上擦拭,刮得我生疼。他的嘴唇抿紧,眼神冥暗无底,始终,却不说一句话。我不知是羞辱还是动容,突然捉住他的手臂,将自己的面孔贴上去,我的眼泪又铺天盖地的落下,细细哽咽的声音像一只哀伤的小狗,顾尘寰,他们都不要我。你一定是来嘲笑我的,你一直都在欺负我。
自转入这所小学的第一天起,他便对我深怀着恶意。用石子丢我,用篮球砸我,用剪刀剪我的头发,将墨汁甩上我的白衬衣,在桌子上划三八线,一旦我手臂不经意触及,他便雷厉风行地用手肘狠狠地撞我。我揪住他的一只手,哭得不能自已,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们都要这样地对我。
他的浑身僵硬如石块,终于艰难的开口,他说,蔚蓝,我再也不欺负你了,我也不会让任何别的人来欺负你。
真的吗,我仰面绝望地看住他,泪眼模糊,顾尘寰,你不会再欺负我了吗,你以后会一直在我身边,保护我了吗。
他郑重地点头,再点头。我再次大声地哭出来,你不要骗我,请你请你不要骗我,不然我会恨你一辈子的。
记忆里,似乎那便是我最后一次酣畅的哭泣。如揪住一根救命稻草,在他的面前,毫无保留地,哭尽了此生所有的恐惧和悲戚。直至昏天暗地,直至眼泪干涸,直至上下眼皮肿如桃核。起身的时候,已经懂得扯住他的衣角,看两人一前一后偶尔交叠的影子,心里有影影绰绰的欢喜,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将我遗弃,顾尘寰他答应我,要一直保护我。
一边走,一边问他,是不是像王子保护公主那样。他的面孔突然涨红,恶狠狠地应道,像大英雄保护一只可怜的狗。我扁扁嘴,为什么我是狗,你却是人。
那我也做狗好了。他挠一下头。
以后你要是敢再欺负我,我就养一只叫顾尘寰的狗,天天虐待他。
那我就养一只叫林蔚蓝的狗好了,他的语气顿一顿,声音低下来,不过不管你怎么对我,我会一辈子养着它,照顾它,对它好,除非我死。
他真的养了一只狗,叫它林蔚蓝。养着它,照顾它,对它好,他托一个人来告诉我,他从来未曾忘却过他的诺言。原来我和他之间,我一直才是残忍和自私的那个,我以为他背弃了誓约,我毫不迟疑地将他自我的身旁撇落,我甚至因为自己的爱和信任,而满怀羞辱和愤恨,我那样的恨他呵,若不能遗忘,便要一辈子的憎恨。
我是这么对他说的吧。在大一那年的藤萝架下,站在他的对面,指甲掐进了手心,我一字一句地对他说,顾尘寰,休想我会原谅你。若不能遗忘,便要一辈子的憎恨。除非你死。
三 尘寰:我所有的,对她艰难而隐忍的爱,要到了如今,方能借由一只狗的名字,来表白。
医院的环境很好,详和并且安宁。医生和护士的衣衫雪白,床单和被褥洁白,自窗口望去,今年南方的第一场雪,也是絮絮扬扬的白。世界纯白一片,让我想起蔚蓝苍白透明的脸,我不恐惧,我很喜欢。
妈妈常常守着我,强打精神陪我聊天,但是说着说着,就有眼泪落下来。我取笑她,这样多年,一直责怪我要越走越远,如今我终于倦鸟知返,她却又开始哭。
这场潜伏多年的陡然爆发的病,让我一路流淌前行的生命,因毫无防备,而有微微的滞顿。入院迫在眉睫,所以我悄然的撤退,打了并不高明的幌子。我在电话里对紫簪说,仓促决定,我被公派出国。回来时,会联系她。我将租期未满的房子托付给她,我将我长久以来独自虔诚守护的秘密,也一并托付给了她。我报给她那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我说,请你将蔚蓝,送给她。
她的名字,叫做林蔚蓝。我总是要扮演这样残忍的人。只这一句话,终于否定了她这些日子,所有在勇敢和绝望之中编织的幻象。在我每一次的静默和拒绝之后,她熠熠发光的眸,会迅速而萧瑟的黯淡。但是她咬住嘴,她不哭,她看着我微笑,她说,没有关系的,只要你现在也不爱别的人。那我,就始终还会有机会。
可是我终于要告诉她一个缄默的真相。我爱林蔚蓝,我所有人生最最起初的热情,都已经对着她售罄。我已经终生,都不能,再去爱上别的任何人。即便与她分离,同她决绝,被她憎恨,我亦会始终,站在她转身就可望见的角落,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除非我死。
这是我11岁时对她许下的诺言,坚贞地肃穆地羞涩地,借由了一只狗的名义。
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在那一年,如果自此后山河崩裂,日月无光。如果我们年少的骨骼,破灭成灰,可以在风中亘古融合。那是记忆里怎样可以轻易逼出眼泪的画面呵。天空湛蓝澄澈,棉花糖一般美妙的云朵。翠绿的栀子树叶,庭院里硕大浓郁的芬芳。弄堂角落,爬山虎排山倒海般的攀爬蔓延,有一路迎风招摇的白的粉的蔷薇花。阳光软如手指,抚摩我趴在课堂上昏昏欲睡的脸。老师带着蔚蓝走进来,她转校的第一天,笔直站立,手指在一侧轻轻蜷缩。漆黑长发,编成两条垂落的麻花辫。她仰起的面孔,是防若透明的洁白,一双黑如点漆的眸,乖巧而温顺,躲在蝶翼般翕动的睫毛后。我看到一些晃动的波光,闪烁着微微的蓝。
我听到身边同学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看到她被指派的同桌,脸上喜不自禁的表情。我不知为何,觉得心头有恼恨的火引,兹兹燃烧。我对她恶声恶气,我躲在她放学的路上,用小石子砸她。我在学校外的围墙上用粉笔写她的名字,然后旁边恨恨地画一只乌龟。我讨厌看她笑,讨厌看她小小年纪的温柔和镇定,我讨厌看她被许多人讨好。可是我看到她被高个子男生扯住头发,她的脸因疼痛而微微发白,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甚至威胁利诱了几个兄弟,一起狠狠地莫名其妙地揍了那小子一顿。我看到她背着书包回家,却又从家里走出来,她一路往学校的操场走,走的那么快那么急,生怕眼泪在人前掉落。我不知为什么泥塑木雕般站在她的面前,突然觉得五脏六腑都撕裂般的痛。
紫簪说,爱情迅猛如同疾病,尘寰,你的笑脸是我无法痊愈的残疾。
那么蔚蓝,是我心脏内自11岁起,便洞穿的一处汩汩伤口。潜伏于血液,骨骼,魂魄,不能忘却,无法摆脱。后来,她被我伤害,她撇落了所有曾经托付给我的信仰和爱,她对我说,她要一辈子地憎恨我。22岁的时候,我拿过医院开出的病历,没有丝毫的恐惧。医生说,我的心脏出了问题。我对他镇定地笑,我早就知道。
大一的时候,我去北京看她。她满怀讥诮地看着我,自初中放榜的那一日,我就发誓,你让我承受多少痛,我必会加倍地返还。我永远不会原谅你。顾尘寰,便是因为这憎恨,我才有力量来坚强、上进,过去几年如此,今后更会如是。请你,从我的世界,消失。
我深深凝视她,一言不发地回来。蔚蓝,我会履行你的每一个期望,我会退到足够远。可是我不会消失,你是我允诺要守护一生的天使。我会虔诚守侯在你一转身就能望见的地方。我每日都会去你们的校友录,以游客的身份在你的主页上漫长停留。我知道你足够努力,你从来不哭,你喜欢上kenzo的香水,你常常听一首叫做青春无悔的歌。我在每年你生日的时候,会送一束百合花到你的楼下,然后站在你们二层的食堂,看你欢喜而狐疑的脸。
我自己亦要变的更好,方可追赶上你的步伐。我日以继夜地钻研那些粗糙琐碎的编程书籍。我后来终于可以自己赚钱。我兼职的那家公司,为了在毕业的时候留住我,破天荒分给我一些股份。我知道你长久以来未曾说出口的渴望,你要一个幸福温暖的家。我一个人睡不着的夜里,常常掰着手指数我还有多久就能足够承担。我在地下通道,遇见一只雪白的狗。它仰起脸的静默忧伤,和你是多么的像。
所有那些未曾对你说出口的话,在相伴的日日夜夜里,我都已经对着它表白。蔚蓝,我从未因我当初的决定而感觉恨悔,虽然因这决定,我欺骗了你。我只是有一些遗憾,我始终亏欠你一个答案。16岁的时候,中考的成绩揭开。你是唯一考入省重点的一个人。多少人用既妒又羡的眼光看你,老师拍着你的肩膀,笑的合不上嘴。可是你在我的面前,将字条撕碎。你说,尘寰,我问你最后一次,你爱不爱我。只要你说爱,我就跟着你走。
蔚蓝,要到了如今,我方能将当日吞没于胸臆的答案,托付一只狗来告诉你。你是否已经看到它,你是否对它说话,它是否已经将我所有关于爱你的表白,都用眼里的泪光替我传达。
四 紫簪: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很爱很爱,可是却注定要归于绝望。
他不爱我。他不是不能爱人,他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所以再不能爱任何别的人。
我并不埋怨。面对各自被安排的宿命,我们只能心甘情愿。因为也有很多人对我表白,我回答他们说,我的心里已经被一个人,占满。
我在火车站等到她。她真的会因为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在这样寒冷的天,连夜赶过来,取一只故人的狗。虽然这个故人,她已经同他,彻底地决绝了四年。
我终于相信,那些互相深爱的人,即便天各一方,即便终生不能再见,可是人世苍茫如洪荒,多少次兜转更迭,他们依然可以一眼,便将彼此清晰辨认。他们,长的多么像。是同一片爱情土壤里开出的两朵花,即便面容迥异,但气息却是惊人的相近。她也有长长的刘海,云遮雾笼的一双眼,穿黑色长大衣,粗布裤,系带皮鞋,身姿笔直。她居然也用kenzo的香水,她几乎是尘寰的另外一个翻版。我看着她,对她笑,可是内心残存的最后一点冀望,都已经熄灭成灰。
我不明白他们分开的原委。可是我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他们这样固执而漫长的相爱,爱的这样浓烈,已经几乎要将自己幻化成另外一个对方。就算不能在一起,那又怎样。
更何况,他们之间,还有这样一只狗。她第一次看到它的神情,同尘寰如出一辙,原本锐利的骨骼,像花朵一般温柔开放。原来这只狗的名字,应该叫爱情,她看到它,想起他。他看到它,想起她。他们才是彼此坚强盾牌下,唯一可以洞穿的箭。然后所有坚硬冷漠,灰飞湮灭。
原来我记忆里的那个四月午后,真得是一次华丽幻觉。我只是一个不合格的观众,因偶然的机缘邂逅了一出戏,义无返顾地爱上了满脸盛开着爱情的男主角,我的扑入似战栗烧灼的飞蛾,青春成为无休无止地沉溺下坠。我却一直忘记了,他的爱情,只为她,才盛开。
送她上车的时候,我问她,如果尘寰回国,你会不会接受他。
她看着我发愣。然后笑,等到他回来,我会把这只狗还给他。我所有想对他说的话,想要做下的决定,都会再由它来传达。
五:蔚蓝: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火焰摇晃,咬牙切齿,几乎终生都不可熄灭。
我爱顾尘寰。自11岁开始,纵然彼时他瘦小玩劣,处入发育初期,嗓子怪声怪气。可是我依然爱着他,全心全意,孤注一掷,他是我前半生仓皇飘零岁月,唯一探出的关爱的手掌。
我哭着对他说,不要欺骗我。不然,我会恨他一辈子。
11岁以前,我在不同的地点辗转,父母的结合是一次卤莽的勇敢,两个被逐出家门的年轻人,负担不起意外到来的小生命。我已经记不起那些人的名字,或者是远房的亲戚,或者是朋友,或者只是怀着怜悯的陌生人。浙江、四川、上海、江苏、兰州,这些地点记载我蒲公英一般卑微的童年。依靠着他人的一丝空闲的怜悯,我自一双一双的手掌里,传递,成长。
在浙江的一个小镇念到四年级,他们终于扬眉吐气地,把我接回家。我的父亲因为改革开放发了一笔财。我穿上新衣裳,有漂亮的洋娃娃。可是我并未曾如他们期望,满心欢喜地扑入他们的怀里,如一只小雀亲吻他们的脸。我这样安静,这样拘束,这样没有少女活泼天真的气息。他们开始无休止地争吵,责怪彼此未曾给我正常而温暖的成长,到了最后,便是责怪当初为何要将我生下。
我最后一次羞耻的落泪,是在尘寰的面前。他狠狠地替我擦拭。后来我便不哭了,即便知悉他欺骗的那一天,我几乎咬碎了牙,却终于没有掉下一滴泪。
我曾那样的信任他,依赖他,热爱他。我把所有不成模型的胸中残存的爱,都一股脑地给了他。他是父母,是兄长,是朋友,是同我一起长大的,会保护我一生的男孩子。我们坐同一张桌子,一起做作业,一起背书,一起回家。一起从小学升入附近的初中。他突然拔节一般的高起来,高起来,还是瘦,头发渐渐留长,刘海细细碎碎,那样多的女孩子喜欢他。中考之前,我知道他的成绩只能去五中,我即便挨了父亲一个耳光,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志愿修改成一中。如果不能和他在一起,去哪里,都没有意义。
可是他骗了我。他说他的父亲已经答应他,出钱为他买一个一中的自费名额。他说,蔚蓝,我们一起把志愿改过来。我们一起念高中,然后一起考去南京的大学。好不好。
当然好。他是我的天,是我的神,皆大欢喜呵。可是放榜的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第一名的位置,要去那个遥远的、陌生的重点中学。
他不爱我。我瞪大眼问他,他不说话。不爱我,不要紧。我爱你。我可以为你舍弃一切,只要我还可以继续和你在一起。
可是他连这样,都不允许。八月酷暑,我却不停地打着冷颤。我终于要恨他了,我说过,如果他骗我,我就要恨他一辈子。他说过会一辈子保护我,可是他急急地将我推开了。
全世界,终于,都将我舍弃了。
自他离开,熊熊烧灼的恨,是我唯一孤身立足的动力。我去那所寄宿的高中,我不同任何人交往,终日在教室和宿舍之间摆荡。我亦蓄起长长的刘海,是一个暗示的拒绝的姿势,遮挡一些人探询的目光。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想起他说过的一起去南京的话,终于迭声冷笑,毫不迟疑地,写上了北京。
我去了北京,他落在了南京。他过来看我,我满怀着报复的快意,挺直了身躯。我倨傲地,厌恶地,无比憎恨地,请他立刻从我面前消失。
怎么能不恨呢。我延续了这样多年未曾有一丝消减的恨,都是他抛弃了我,我才需要磨砺的这样坚硬和冷漠。我才需要一路越走越远,惟恐往事的足迹如影随形。我才会此后对任何人的表白都无动于衷,满心厌恶。
然而我最最深恶痛疾的,是某日,在杂志上看到的一行话,一个人写,爱的对面,是漠然,你若还在恨,你就必然还在爱。
六 尘寰:你有没有骗过一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可是你真的,只是为了让她幸福。
第一次我骗她,因为我不想她和我一样。那所重点高中,有多少人打破头要挤进去。而声名狼籍的五中,只是滋生群殴和堕胎的场所。我的成绩只能去那里,我对自己的估计从来不会有失误。就像在优等生、差等生搭档互助的风潮里,我总能恰倒好处地考成最后一名,始终长久地占据着她同桌的位子。可是她那样的热烈并且倔强,为了要追随我,丝毫不介意面孔上一记耳光扇过的红肿。我只能骗她。在我没有足够的能力可以真正照顾她以前,我能做的,就是不会让自己,毁了她。她是注定不该苟安与此的女孩子。我宁愿放手看她展翅高飞,然后自己拔足狂追。亦不想,她生生折断自己的翅膀,只为了追随栖息我的手掌。
然后我骗她。我托紫簪告诉她我出国的消息。托一只狗,告诉她我对她的爱。这样多年,她因为执着于对我的恨,忽略了周遭所有的人物和风光。我不是不曾暗自欢喜。但是现在,我却希望,她可以放开胸怀。我希望她可以原谅我,亦原谅自己所有过往热爱和信仰。我希望她心里紧紧闭合的那扇门,重新豁然打开。当年她是孤苦仓皇的小兽,只有我来爱。而如今,她已经变成坚强独立的美丽女子,有光鲜的学历,得体的工作,亦有积极上进的心境。她值得任何人来爱。我希望她重新相信爱,我希望她重新去爱,我希望她所有仇恨的棱角,都可以在我始终未曾说出口的表白里,如冰块般融化碎裂。我希望然后会有一个男孩子爱上她宛如初生的澄澈和柔软,每当她生日的时候,送她喜欢的百合花给她。照顾她,关心她,守护她,对她好,一辈子。
惟有释然,才能遗忘。我终于希望她忘记我。不再憎恨我,记得她爱我,记得我爱她,等我一段时间,然后在我终于的杳无音信里,在时光温柔冲刷里,将我缩成心路上一条浅浅的纹。
而我,我只是有一点累。被推入手术室的那一刹那,我微笑着闭上了眼。我一点都不为医生口中30%的成功率而感觉悲伤,我突然想起来,我又骗了她。我曾经对她说,我会一辈子陪在她身边,除非我死。可是现在我知道,即便真得死亡,也不能阻止我的诺言。唯一的区别,只不过是,如果成功,奔过去的,是一个鲜活的人,倘使失败,亦是不渝的灵魂。








